1. 首页
  2. > 海外公司注册 >

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例题(下列关于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的说法)

考点1: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


1.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包括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其他组织;但依照中国法律、行政法规成立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企业所得税法》,不属于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人。


【例题•多选题】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取得收入的主体中,应当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有( )。


A.国有独资公司


B.股份有限公司


C.合伙企业


D.高等院校


【答案】ABD


【解析】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包括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其他组织,但不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


2.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的划分



【例题1•单选题】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主体属于居民企业的是( )。


A.依照外国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


B.依照外国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


C.依照外国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企业


D.依照外国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外的企业


【答案】A


【解析】“注册地标准”和“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标准”,符合其一即为居民企业,均不符合即为非居民企业。选项ABCD均依照外国法律成立(注册地在国外),所以考生的关注点应集中在“实际管理机构是否在中国境内”,显然只有选项A可选。


【例题2•单选题】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非居民企业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2012年)


A.在境外成立的企业均属于非居民企业


B.在境内成立但有来源于境外所得的企业属于非居民企业


C.依照外国法律成立,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属于非居民企业


D.依照外国法律成立,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企业属于非居民企业


【答案】D


【解析】(1)选项AC:虽未在境内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境内的,亦属于居民企业;(2)选项B:只要在境内成立,即为居民企业。


【例题3•判断题】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仅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


【答案】×


【解析】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3.所得来源地的确定



【例题1•单选题】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税所得来源地确定标准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转让权益性投资资产所得,按照转让权益性投资资产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


B.转让不动产所得,按照转让不动产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


C.利息所得,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或者负担、支付所得的个人的住所地确定


D.销售货物所得,按照支付所得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


【答案】C


【例题2•判断题】甲公司于2016年向意大利的乙公司出售一处位于中国境内的房产,乙公司在意大利将房款支付给了甲公司在意大利的分支机构,就该笔转让所得,甲公司有义务向中国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 )(2017年)


【答案】√


【解析】不动产转让所得按照不动产所在地确定所得来源地。在本题中,由于房产位于中国境内,转让所得属于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则不论甲公司是我国的居民企业还是非居民企业、不论乙公司将房款直接支付给甲公司还是甲公司在境外的分支机构,该项所得均应向中国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


考点2: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思路总述)


1.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减免税额-抵免税额


(1)企业所得税的基本税率为25%;


(2)符合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税率;


(3)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服务贸易类),减按15%税率;


(4)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取得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或者在中国境内设立了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中国境内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所得,适用预提所得税税率10%。


【例题•单选题】甲公司属于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2018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1000万元,减免税额10万元,抵免税额20万元。甲公司当年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为( )万元。


A.120


B.140


C.150


D.130


【答案】A


【解析】甲公司当年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1000×15%-10-20=120(万元)。


2.应纳税所得额


(1)直接法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准予扣除项目金额-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


【提示】“应纳税所得额”可以理解为税法口径的利润,上述公式中的各项计算要素均应按税法口径确定,初学企业所得税应当注意转换思路(衡量、判断标准)。


(2)间接法


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利润 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


考点3: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


(一)纳税地点


1.居民企业的纳税地点


居民企业以企业登记注册地为纳税地点;但登记注册地在境外的,以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为纳税地点,另有规定的除外。


2.非居民企业的纳税地点


(1)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以机构、场所所在地为纳税地点;


(2)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以扣缴义务人所在地为纳税地点。


(二)纳税年度


1.企业所得税按纳税年度计算。纳税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2.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使该纳税年度的实际经营期不足12个月的,应当以其实际经营期为1个纳税年度。


3.企业依法清算时,应当以清算期间作为1个纳税年度。


(三)纳税申报


1.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15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


2.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3.企业在纳税年度内无论盈利或者亏损,都应当依照规定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告和税务机关规定应当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联系我们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