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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有公租房的能添专项扣除吗(在北京有房在租房能专项扣除吗)

300套!


满足条件的家庭可以登记啦!


3月28日


北京市海淀区住房保障办公室发布


《关于开展海淀区“未成年子女数量较多”轮候家庭配租公租房意向登记公告》



小编从海淀区房管局获悉,海淀区面向未成年子女数量较多的公租房轮候家庭开展专项配租,将于3月31日10时起开展意向登记工作。据悉,此次配租房源共计300套,均为大套型。


根据《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及配租管理办法》(京建法〔2011〕25号)、《关于加强公共租赁住房资格复核及分配管理的通知》(京建法〔2021〕8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结合海淀区实际情况,面向海淀区“未成年子女数量较多”的公租房轮候家庭开展专项配租,现就意向登记工作公告如下:


一、配租房源情况


此次配租的公共租赁住房均由北京保障房中心有限公司持有运营,房源共计300套,均为大套型。具体情况如下:


1.凯盛家园项目


(1)项目位置:海淀区温泉镇双坡路温泉凯盛家园。


(2)租金标准:37元/建筑平方米·月。


(3)配租房源套型及套数:大套型(建筑面积78.63-88.23平方米,二居室)69套。


2.馨瑞嘉园项目


(1)项目位置:海淀区上庄镇上庄路与沙阳路交叉口东北角馨瑞嘉园。


(2)租金标准:32元/建筑平方米·月。


(3)配租房源套型及套数:大套型(建筑面积83.82-89.85平方米,二居室)188套,大套型(建筑面积63.09-70.45平方米,一居室)43套。


备注:


1.本次配租房源均已具备入住条件,项目信息详见产权单位提供的项目情况介绍(附件1),配租房源户型信息以选房现场提供的展板为准。


2.承租家庭缴纳的租金中包含物业费,不包含供暖费、水费、电费、燃气费、电话费、上网费、有线电视初装及收视费等。


3.公租房租金补贴建筑面积上限为60平方米。承租家庭所租房屋建筑面积超过补贴面积上限的,按上限取值;低于上限的,按实际承租建筑面积取值。本次配租房源面积均超过60平方米,如家庭选定公租房建筑面积为83平方米,则超出部分(23平方米)不享受租金补贴。


二、意向登记


(一)配租对象


此次配租的家庭为:2022年3月25日前(含)已按照“三级审核、两级公示”程序通过市级备案取得海淀区保障性住房备案资格(以GLH或GX形式开头的备案号)且尚未配租的“未成年子女数量较多”家庭(家庭成员中含2人及以上未成年子女)。


符合上述条件但存在以下情况的家庭不得进行意向登记:


1.申请家庭在轮候期间,人口、户籍、婚姻、收入、住房等情况发生变化,已超出公共租赁住房准入标准的或意向登记前未如实申报变更的。


2. 截止登记结束之日,申请家庭成员中含1个未成年子女的家庭因生育等原因增加未成年子女,已申请变更尚未完成变更备案的。


3.已配租配售其他保障性住房的家庭。其中,已选定公共租赁住房尚未签订公租房合同的家庭可以参加本批次意向登记及选房,但只能选择其中一套公租房办理签约入住。


(二)登记原则


此次意向登记不针对指定项目进行登记,登记时请务必选择“大套型”进行登记。选择其他套型登记的视为无效登记,予以剔除。


(三)登记时间


2022年3月31日10:00至2022年4月1日16:00


特别提示:


登记时间截止,登记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接受任何登记和更改登记意愿的申请。


(四)登记方式


此次意向登记工作,采取网络登记的方式。申请家庭可参考以下两种登记方式:


1.自行登记:申请家庭自行登录北京保障房中心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bphc.com.cn/),点击“业务办理”—“快速配租”—“登记”按钮进入登记系统界面,并按照相应提示进行登记操作,快速配租系统操作手册。


2.协助登记:对于不熟悉电脑操作或网络办理意向登记存在困难的家庭,可在登记期内携带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备案通知单原件到原申请街道(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协助登记窗口,由工作人员协助进行网络登记。


协助登记窗口开放时间:


2022年3月31日上午10:00-11:30,下午14:00-17:00,2022年4月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5:30


特别提示:


1.本次配租所用登记系统可由申请家庭自行登录,请家庭提前登录系统测试,确保账号可以正常登录和使用,如无法登录,请及时联系街道(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


2.此次登记通过系统自动采集家庭资格信息,家庭登录成功后应当核实系统显示家庭信息、优先类型、适合套型等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不一致的,请在登记时限内前往户籍所在街道(镇)住房保障窗口申请协助登记。


家庭完成登记后,须点击“排队详情”查看快速配租结果和申请人基础信息,核实登记套型、优先类型等信息是否准确。如有问题,请在登记时限内前往户籍所在街道(镇)住房保障窗口申请协助登记。


登记结束后,申请家庭对登记套型、优先类型等信息有异议的,不予受理。


3.登记套型相同的家庭,系统按下列规则排序:


(1)备案年份早的家庭排序在前,备案年份晚的家庭排序在后;


(2)备案年份相同的,意向登记时间早的家庭排序在前,意向登记时间晚的家庭排序在后。


家庭线上登记过程中显示的顺序号并不代表最终的选房顺序,每当有新的申请家庭登记成功后,登记系统将会按照以上排序原则更新排列顺序。


(四)登记结果公示


此次意向登记结束时的申请家庭排序结果将于2022年4月2日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jhd.gov.cn/进行公示,具体查询路径为依次点击“部门公开专栏”→“区房管局”→“重点领域”。


三、选房规则


1、登记系统结束登记时(2022年4月1日16点)排列出的顺序将作为最终的选房顺序,选房时将按照该顺序依次进行。选房工作结束后,本次选房顺序号自动失效。


2、根据《关于加强公共租赁住房资格复核及分配管理的通知》(京建法〔2021〕8号)规定“家庭放弃选房或签约累计两次的,一年内不再向其提供房源。一年期满后,经该家庭申请,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复核程序对该家庭进行资格复核,经复核仍然符合条件的,可再次纳入配租范围。公租房备案家庭再次累计两次放弃选房或签约的,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三年内不再向其提供房源。”


四、资格复核及选房工作安排


意向登记结束后,我区将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等确定资格复核、选房工作安排,将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jhd.gov.cn/另行发布通知,请登记家庭关注并保持通讯有效、准确、畅通。


五、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


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申请条件的家庭,须申请人自行到户籍所在街道(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按照公共租赁住房有关政策,获得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资格的承租家庭,必须先足额交纳租金后,按月发放租金补贴。补贴建筑面积上限60平方米,低于上限的,按实际承租建筑面积取值。


根据《关于完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政策的通知》(京建法〔2015〕14号)等文件规定,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每年4月对入住公共租赁住房并享受租金补贴家庭的补贴资格进行年度复核。对未按规定进行年度申报的租金补贴家庭,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将停发租金补贴,停发期间补贴不予补发。


六、市场租房补贴


公共租赁住房备案家庭轮候期间,符合市场租房补贴申请条件的,可申请通过市场租房补贴方式保障,政策详见:


http://www.bjhd.gov.cn/zfxxgk/auto4522_51806/auto4522_53847/auto4522_53852/202008/t20200803_4417168.shtml。申请条件、补贴标准、申请材料及流程可咨询资格所在街道(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


特此公告。


北京市海淀区住房保障办公室


2022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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