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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公司税务筹划案例(贸易公司税务筹划案例)

文/肖凤


2019年8月27日,云南省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外公布被告人马力勇受贿一审刑事判决结果,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以下简称“西双版纳州”)州委原常委、统战部部长马力勇因受贿250万余元,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万元。


马力勇出生于1964年8月,2008年3月起先后任西双版纳州景洪工业园区党委书记、管委会主任,西双版纳州委常委、景洪市委书记,案发前任西双版纳州委常委、统战部部长。


据查,马力勇贿赂犯罪的几次大手笔在形式上都几乎没有“瑕疵”。儿子“分包”工程时,明面上与对方签订了正式的转包合同,低价购买别墅时,开发商也开具了足额的购房发票。然而,这些形式上规范的“合同”“发票”没能为马力勇开脱罪责,最终他仍然要为自以为“完美”的腐败交易埋单!







巨额罚单背后的交易

马力勇的儿子马瑞昊还在读大学期间就向马力勇提出以后不想当公务员,想自己做生意,并让他利用关系帮着拉一些工程,再通过给别人介绍项目的办法收取好处费和介绍费,马力勇答应了儿子的要求。


马力勇认为,这种方式一来自己并未参与其中,二来这毕竟不是赤裸裸收钱,日后也不会给自己带来麻烦。


尽管如此,马力勇在物色人选时还是慎之又慎,颇费了一番心思。他最终选择了跟自己关系比较密切的西双版纳中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元公司”)董事长沈健。


2012年夏天,沈健告知马力勇,自己公司承接的沧江之都项目下几个装修工程要开工了,让还在上大学的马瑞昊放假回来跟着做一做,顺便攒点学费。马瑞昊跟班做了几个装修工程后,沈健采取多拨工程款套取的方式,付给马瑞昊劳务费47.2万元。马瑞将此事告知马力勇,马力勇对马瑞昊说,钱要保管好,不要乱花。


赚得第一桶金后,马瑞昊便开始筹划自己办公司创业。2013年年初,马瑞昊用沈健给的47.2万元作为注册和启动资金,注册成立了勐景园林绿化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勐景公司”)。


公司刚一成立,沈健那儿的生意便送上门来了。2013年3月,在陪马力勇打高尔夫球时,沈健对马力勇说,沧江之都的绿化工程项目马上就要开工了,可以让马瑞昊的公司来做。


一个月后,马瑞昊到西双版纳与沈健对接沧江之都绿化工程项目。按沈健的要求,马瑞昊直接把勐景公司的印章交给了沈健用于签订合同。2013年年底至2014年年初,在沈健的一手操办下,沈健以自己实际控制的西双版纳泰瑞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瑞公司”)名义与勐景公司签订合同,将其实施的沧江之都两岸园林绿化工程项目转包给勐景公司。据相关证据材料显示,该项目工总造价约为248.724万元。


虽说双方签订了协议,但勐景公司并未实际参与经营。工程完工后,泰瑞公司却按合同向勐景公司支付了转包费55.272万元。


沈健这种慷慨仗义的行为自然收到了更多回报,但凡沈健企业经营中需要马力勇帮忙的事项,只要沈健开口,马力勇总会想办法提供支持和帮助。


2014年10月,沈健请马力勇协调以景洪市政府名义出面,与因云南沧江机械修造厂企业兼并改制、拆迁安置等原因导致上访的企业职工进行协商,以确保这个项目尽快推进,马力勇立即安排市政府分管农垦的副市长刘军负责处理。


2011年3月,景洪市政府与中元公司签订了沧江之都公建项目委托代建协议。景洪市政府要求该项目尽快动工,中元公司尚未办齐相关手续,就匆忙实施该项目,结果在补办手续和验收时遇到了不少麻烦。为了顺利补办手续,沈健再次请马力勇帮忙协调。2013年左右,马力勇专程带着市住建局、国土局、澜沧江民族风情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等相关职能部门调研沧江之都公建项目。在调研过程中,马力勇强调要加快该项目建设,尽快验收并投入使用,还特别要求随行的相关职能部门要配合好中元公司补办完善该项目的相关手续。


之后,在马力勇的多次协调下,沈健的中元公司不仅成功办成了审批手续,通过了验收,还免除了本该支付的170万余元的罚金。







足额购房发票背后的差价猫腻

明明只付了40万元的房屋成本价,开发商却只出具了73万余元的市场价发票。


景洪分公司老总周景潮与马力勇有很好的私人关系,马力勇曾在推荐周景潮当选市工商联合会主席一事上帮过他的忙,尽管周景潮最终没有成功当选,却打心底感激马力勇对自己的关照。


2012年,景洪市住建局对景洪分公司开发的半岛至尊项目进行验收,但由于该项目超面积建设约2000平方米,就没有办理相关手续。2014年,周景潮和马力勇在一起吃饭闲聊过程中,周景潮把半岛至尊小区《房屋产权登记证》迟迟办不下来的事告诉了马力勇。


经马力勇的下属孙胜捷事后证实,2014年其向马力勇汇报工作过程中,马力勇交代自己说,半岛至尊项目的相关手续拖了很长时间了,存在不稳定的社会隐患,要他们尽快办理。为落实马力勇的指示要求,孙胜捷安排分管规划的副局长宗斌按照规定先对半岛至尊项目的超建面积部分进行处罚、收取其补缴超面积部分的基础设施配套费,再帮助半岛至尊项目承建方办理规划许可、房屋产权登记手续。就这样,在马力勇的协调下,市住建局很快就通知周景潮完善手续并办理了房产证。


马力勇这么卖力地帮助周景潮,也是对周景潮的回报。经周景潮证实,2010年马力勇提出以40万元向其开发的半岛至尊小区订购一套团购价为73.4万元的连排别墅。因为马力勇是周的领导,以前也曾帮过他的忙,以后也可能还需要他出力,所以马力勇向其提出要以保本价购买房子,其不好拒绝。


为掩人耳目,马力勇以自己继父马骏军的名义与景洪分公司签订《商品房购销合同》。2014年4月,马力勇与景洪市政法委书记赵勤商定,以60万元的价格,把该别墅转让给赵勤。2014年7月,赵勤分两次向马力勇母亲马存娣的银行卡支付购房款共70万元。同年10月,马力勇又通过马存娣的银行卡向景洪分公司支付该别墅购房款40万元,景洪分公司后来为该套房屋出具了73.405万元的足额购房发票。2015年4月,马力勇从支付房款后剩下的30万元中取出10万元返还给赵勤,最终自己从中牟利20万元。







厅官落马获刑七年

2018年4月20日,云南省普洱市人民检察院指控马力勇犯受贿罪,并依法提起公诉。案件经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及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先后延长审限六个月。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9年11月至2017年2月,被告人马力勇在担任西双版纳州景洪工业园区党委书记、管委会主任,州委常委、景洪市委书记、州委统战部部长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便利,直接或间接为西双版纳中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单位和个人在工程建设、人事安排等方面谋取利益、提供帮助,单独或与其子马瑞昊(另案处理)共同非法收受相关人员贿送的人民币251.9141万元、美元1万元。


2019年8月27日,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马力勇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万元(已缴纳);冻结的被告人马力勇受贿赃款人民币74.9141万元,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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