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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杭办理税务筹划(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税务局)

一、余杭区应届毕业生再次生活补贴


  首次申领:


  1.申请人向所在用人单位提交材料,用人单位对材料的真实性进行核实后,按用人单位纳税地(行政事业单位或其他用人单位按隶属关系),登录亲清在线平台或者杭州人才码进行申报。申请人属于劳务派遣人员的,由实际用工单位进行审核申报,申报时需同时提供实际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的有效期内劳务派遣合同。


  2.审核通过后,按照市级补贴发放方式进行发放。


  再次申领:


  1.申请人在余杭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不含补缴)满三年后,由申请人所在用人单位通过亲清在线平台进行申报,申报时申请人须仍在余杭区用人单位就职。其中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开始月份必须在毕业后一年内。


  2.审核通过后,进行一次性余杭区应届毕业生再次生活补贴发放。


  二、毕业3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生活补贴


  1.申请人向所在用人单位提交材料,用人单位对材料的真实性进行核实后,通过亲清在线平台进行申报,申报时申请人须仍在余杭区用人单位就职。申请人属于劳务派遣人员的,由实际用工单位进行审核申报,申报时需同时提供实际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的有效期内劳务派遣合同。


  2.申领毕业3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生活补贴时,须在余杭区用人单位正常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不含补缴)满一年及以上。


  3.审核通过后,进行一次性生活补贴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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