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厦门锐新物流有限公司财务人员吴同泉来到象屿保税区税务局,在办税大厅完成了增值税申报。
“不动产一次性抵扣政策是此次深化增值税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不仅完善了税制,对于企业来说更是减轻了资金流压力,也简化了财务核算的要求。”税务人员介绍,此次深化增值税改革政策明确,此前尚未抵扣完毕的待抵扣进项税额,可自2019年4月税款所属期起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依据该政策,厦门锐新物流有限公司在增值税税款所属期——2019年4月可将346.47万元待抵扣税款一次性填入进项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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