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严格人员出行管理。精准实施分级分类管控措施,严格落实涉疫重点区域管控要求,确保封闭区域内人员足不出户,封控区域内人员只进不出;广大市民群众非必要不离开佛山、不出省,确需离开佛山、出省的,需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48小时内阴性证明要求自6月7日12时起实施);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和旅行社等带头落实非必要不离开佛山、不出省要求。
二、严格交通出行防控。公路、铁路、民航佛山、港口码头等交通站场要加强人流引导,避免人员集聚,认真查验旅客信息;各类公共交通、出租车、网约车要严格落实戴口罩核名、通风消毒等防控措施,并做好工作人员个人防护;各类公共交通要落实体温检测、亮码出行、严禁红黄码人员搭乘等防控要求。
三、严格隔离管控。请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及实施封闭、封控区域人员严格遵守各项管控要求,积极配合健康监测等工作,不得擅自外出,如违反相关规定引发疫情传播风险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严格配合核酸检测。请市民群众积极配合大规模核酸检测,确保应检尽检,不漏一人,遵守检测点的现场秩序,落实戴口罩、保持一米以上距离等防控措施。
六、严控餐饮堂食。请市民群众积极配合各区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制定的有关公司禁止、限制餐饮堂食的管控措施,少在线聚集、少聚餐,鼓励采用到店自取、外卖订餐;全市各单位食堂(含机关事业单位、学校、工公司厂、工地、企业等食堂)实行测温进场、分批分时段就餐、挡板分隔等防控措施。
七、严控聚集性活动。会议、培训、活动尽量采取线上方式,尽佛山量减少线下大型活动,确需举办的,要按照“谁举办、谁负责”原则,压缩线下规模、控制人数,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在线八、严格公共场所防控。中高风险地区及实施封闭、封控管理区域内的各类公共场所的管控措施按《佛山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分级分类防控工作的通知》(佛防疫指办〔2021〕172号)附件1、附件2执行,其他区域室内公共场所实行预约、错峰、测温、扫(亮)码、佩戴口罩等防控措施,密闭娱乐场所暂停营业。
以上防控措施,依据疫情风险评估结果动态调整。本通告自发布之时核名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