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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转型的学习笔记(关于我国增值税转型问题的思考)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企业对于财务会计的需求也在不断变化,作为会计人员,不能一味的死读书,背规定,要顺应时代变迁,不断适应企业发展,努力平衡好法规和企业两者之间的差异。


会计层面:财务会计的工作就是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按照准则的要求,把业务按照规范的单据、规范的流程传输到财务系统记录下来,如实反映经济业务的工作。


企业层面:从经营的角度来讲,会计的真正目的就是要记录真实的业务,留下证据链,当企业要寻找业务问题背后的原因时,可以从会计的证据链里找到蛛丝马迹,但是如果数据与真实的业务并不是一一对应时,这种证据链的作用就会大大的减弱。


导致的问题:看待数据的方向不一样、目的不一样,对数据的要求也就不一样。站在企业经营的角度,会计真正的目的应当是还原经营的真相,如果核算链要还原经营的真相,就应该跟经营的基本逻辑是一致的。可是在现在的会计准则这条核算链下,二者有的时候并不一致。


举例说明:


1、收入的确认。按照经营者的思维来说,如果签订了合约,货物也发出了,但未收到货款, 此时这笔钱只是潜在的收入,不是真实的收入,因为客户很有可能因各种原因,最终未付款,这样发出去的货就变成了损失,如果货物收不回来,就会变成真实的损失,所以经营者更倾向于损失,但会计准则是把它确认成收入的。


2、应收、应付往来账的确认。某环保公司签了1亿的合同,发票并不是按照合同总额开的, 是按照进度以及双方约定的某种状态开具的,开票金额为8000万,实际收回4000万。根据 会计准则,按照发票数额记账,总货款按照发票计为8000万,收回4000万,对方还欠 4000万,但老板坚决不认可,认为合同额为1亿,应该欠本企业6000万,财务账上少了 2000万。症结在于会计根据准则是按照发票8000万入账,实际业务是1亿,二者不是一一 对应。



根据不同目的,选择不同数据。如果目的是为了按照国家的要求纳税,就必须按照国家的会计准则去填报数据,如果是为了经营,为了帮助经营者做正确的决策,当数据记录与真实业务的发生节奏以及时间逻辑不一致时,应当对数据做相应的调整。


其实日本的稻盛和夫老先生在几十年前就思考过会计和他心里想的经营数据的这种差异性问题,他一直在思考会计的目的是什么,如果会计只是遵循规定,而不能帮企业解决问题,那么会计的数据对企业经营就是没有用的。


一方面是财务人员每个月加班加点做出的工作成果,一方面管理者觉得看了也没用和真实的业务不匹配,双方陷入尴尬的境地,也很难让财务人员获得认同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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