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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局总局机构设置(国家税务总局内设机构设置)

国家税务总局灵川县税务局


关于基层分局征管范围调整的公告


为进一步深入推进税费征管体制改革,提升税费征管质效,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灵川县税务局


2022年纳税人分类分级管理方案》要求,对基层分局征管范围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灵川税务分局:负责灵川镇、定江镇、灵田镇、三街镇、潭下镇、九屋镇、公平乡、兰田乡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小规模纳税人中的企业纳税人和行政事业单位税费管理。(办公地址:灵川镇银渠路52号,联系电话:0773-6810600)


三、定江税务分局:负责灵川镇、定江镇、灵田镇、三街镇、潭下镇、九屋镇、公平乡、兰田乡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小规模纳税人中的个体工商户纳税人、自然人税费管理。(办公地址:定江镇广发路44号,联系电话:0773-6595068。)


四、大圩税务分局:负责大圩镇、潮田乡、大境乡、海洋乡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小规模纳税人、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纳税人和行政事业单位、自然人税费管理。(办公地址:大圩镇雄村路口,联系电话:0773-6352068。)


本调整公告自2022年4月1日起执行。




国家税务总局灵川县税务局


2022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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