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 税务筹划 >

海南省国家税务局首页(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官网)

海南茂源弘广告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460100394553061,法定代表人:杨晋兴):


《税务检查通知书》主要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决定派褚利川、王舒苇等人,自2017年9月19日起对你(单位)2016年5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期间涉税情况进行检查。


《税务事项通知书》主要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六条规定,请你公司自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3日内向我局提供2016年5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期间的财务账簿、记账凭证及其他涉税资料。逾期不提供,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七十条的规定处理。特此公告


海南省国家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2017年10月14日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联系我们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