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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权益性投资经营所得税率(企业权益性投资收益怎么计算所得税)




依据第41号公告,其核心内容是持有股权、股票、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等股权投资的个人独资企业。所有合伙企业(以下简称独资合伙企业)均适用于个人所得税的核算和征收。




本规定依次从征收主体.范围和征收方法进行分析。




1、征收主体和范围




一般纳税人为持有股权、股票、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等股权投资的独资合伙企业。因此,风险投资合伙企业。以合伙企业为股权激励平台的合伙企业。合伙投资基金在本公告规定的征收主体范围内。




公告规定的征收范围是个人所得范围内的股权投资和经营收入,因此利息。股息股息收入。财产转让收入。财产租赁收入不在公告规定的调整范围内。特别需要注意的是,个人所得中的财产转让收入不同于41号公告中的独资合伙企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条,个人所得中的财产转让收入是指个人转让证券。股权。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房地产、机械设备、船舶等财产的收入。





2、征收方式




公告规定,未来所有股权投资独资合伙企业均采用查账征收的方式征收个人所得税,即严禁此类企业再采用核定征收的方式征税。




所谓验证征收,是指税务机关依据一般纳税人的情况,在正常生产经营条件下,核对生产销售,然后按照税法规定的税率征收税款。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第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主管税务机关征收个人所得税:




(1)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但未设置账簿的;




(2)企业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成本数据.收入证明.费用证明不完整,难以查账;




(3)一般纳税人有纳税义务,未按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的,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不申报的。




总的来说,当独资合伙企业没有账簿。账簿难以核对,没有纳税申报时,只要是不涉及股权投资,仍可以通过核定征收的方式对其经营所得征税。但持有股权.股票.合伙财产份额等股权投资的独资合伙企业,只能通过核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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