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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财政局会计事务所(成都市财政局会计业务)

证券代码:000598 证券简称:兴蓉环境 公告编号:2020-09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核定成都市中心城区污泥处理服务费第三期结算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成都市财政局关于中心城区污泥处理服务费第三期核定结算价格的批复》(成财建发[2020]7号)。根据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与成都市水务局签订的《成都市中心城区城市污水污泥处理服务特许经营权协议》(以下简称“特许经营协议”),污泥处理服务费结算价格由成都市财政局按照程序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核定,每3年核定一次,污泥处理服务费第二期结算价格已于2018年12月31日到期。经成都市财政局通过公开比选方式选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核,成都市中心城区污泥处理服务费第三期结算价格核定为746.47元/吨,执行期为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污泥处理服务费第三期结算价格较第二期结算价格下降2.97%的主要原因为公司采取了降本增效措施,污泥处理单位运营成本有所下降。根据特许经营协议约定,成都市中心城区污泥处理服务费结算价格原则上应覆盖污泥处理业务的合理成本+税金和(或)法定规费+合理利润。因此,第三期污泥处理服务费价格虽然有所降低,但对特许经营协议约定的合理利润没有影响。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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