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合同结算管理,明确结算工作程序和各部门和人员在工程价款结算中的责任,以提高结算工作质量规范结算行为,对工程造价进行准确核算及有效控制,确保结算的及时与公平,为工程款按合同有计划拨付提供依据,确保工程施工的正常进行,使工程承包合同各项条款得以切实履行,及时反映项目实际成本,并为开发项目投资成本的控制提供依据,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适用范围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房地产总公司《合同管理制度》中的工程类合同价款结算,其它各类合同的价款结算参照本管理办法执行。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合同价款结算,是依据合同约定进行的预付款、进度款和竣工价款的结算活动。
第三章 原 则
第四条 平时做好与进度款结算和竣工结算相关的各项资料的准备工作。
第五条 公司相关部门及所属子(分)公司各司其职,平时加强沟通。
第六条 所有合同结算时必须遵循合同约定的结算原则。无效的结算审批单的价款不得启动付款流程。
第八条 审批单和全套结算资料必须具备100%的可复查性。
第九条 工程价款结算应严格按照签订的合同进行结算,以单个合同为工程价款结算的基本单位,采用一个合同设置一个工程价款结算单的办法。
第十条 工程价款结算项目与合同项目应相互对应,合同以外的项目按合同变更处理,在结算时单独反映。
第十一条 工程价款结算要以甲方掌握的设计为主和现场签证为辅,对于施工单位提供的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在复核无误的情况下可以作为参考。
第四章 管理机构和人员的职责
第十一条 公司负责人职责:
对工程价款结算负领导责任,负责工程价款结算的审批。
第十二条 工程管理部职责:
(一)负责组织与结算有关的隐蔽工程验收、中间验收和竣工验收;
(二)负责审查结算资料和验收资料,对照合同和合同变更资料审核申报结算的工程量,并对提供的结算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
(三)负责制定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 预算审核部职责:
(一)负责编制工程合同的结算计划;
(二)负责审核结算资料、审核工程结算造价、确定结算价款、并对结算价款的准确性负责;
(三)负责参与审核公司重大工程合同的结算;
(四)负责建立结算资料台账,安排专职人员将结算资料进行归档和登记,确保结算资料的完整性、可查性。工程竣工后,结算经手人将所有资料整理完毕,标示清楚,交送资料室归档保存。
第十四条 成本合约部门职责:
(一)负责审核结算资料,与合同价款对照,确定结算价款的准确性;
(二)负责对每次结算的数据、资料进行备案、分项整理,确保动态成本的有效控制。
第十四条 财务部门职责:
(一)负责办理工程价款支付、预付款项抵扣、质量保证金扣留等手续;
(二)负责审核结算资料,账目原始凭证(付款依据)的收集、整理工作;
(三)在预算部门提供的结算资料基础上,财务部门应当结合预付备料款、代垫款项费用等债权、债务,对照合同详细审核并编制工程财务决算书。
(四)负责审核子(分)公司的结算账目。
第十五条 所属子(分)公司工程管理部门的职责
(一)负责组织与结算有关工程的验收;
(二)负责与监理协商做好现场工程量的审核,编制并报送结算资料;
(三)负责审查结算资料、审核工程量结算造价、确定结算价款,并对提供的结算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
(四)负责编制结算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
(五)负责制定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管理办法。
第五章 进度款结算程序
第十六条 承包方按合同约定的进度款结算时间向公司及所属分公司的工程管理部提交监理单位签字的《工程结算申请表》,全套结算申请书一式四份或按合同约定的分数,全套进度款结算和付款资料原件如下:
(一)《工程结算资料清单》;
(二)已完工程的进度情况:包括实际进度、计划进度等方面;
(三)已完工程的质量情况:包括是否满足施工验收规范的规定和合同约定等(对不符合验收规范的不予结算);
(四)已完工程的数量情况:包括是否满足合同约定的计算要求、当期工程量价款及当期应付工程量价款等;
(五)工程签证情况:包括与甲方核对后的签证台账、是否计入当期的依据等;
(六)累计工程量价款和价款支付情况;
(七)其他进度款所必须的材料。
第十七条 如果承包方未按规定及时向我方提交进度款结算申请书及全套结算资料,公司及所属分公司的工程管理部可以向对方发出《结算通知书》。
第十八条 工程部根据承包方提供的上述《工程款结算申请表》及全套结算资料,填写《文件会签单》,重点是对承包方提供的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进行审核,不满足本办法要求时要求承包方及时补齐,同时提供业主的索赔资料、包括由于减帐、漏做工程、质量不合格工程、托期、扰民、闹事、员工停工、不配合工作、不协调和偷工减料等方面的签证、信函、备忘录、建立通知及声明等。工程管理部审核完毕后,将全部结算资料交给预算审核部,并在通过《工程结算资料清单》办理移交。
第十九条 预算审核部根据工程部审核后的结算资料,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审核完毕进度款结算资料,审核后由预算审核部负责人在双方确认的结算书上签字,预算审核部按规定填写《文件会签单》相关内容,并完成后续全部流程的审批。审批完成后预算审核部将资料转发给成本合约部备案,备案后凭审批表到公章管理部门加盖公章,结算报告一式陆份,公司资料室、预算部、成本控制部、区域财务部各留存一份,发放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各一份。
第六章 竣工结算程序
第十九条 工程管理部组织完成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提交竣工验收合格证明并将全套的竣工验收资料存档。
第二十条 承包方按合同约定的竣工结算日期向工程管理部提交监理单位签字盖章后的《工程款结算申请表》,全套申请资料一式四份或按合同规定的份数, 全套竣工结算和付款资料原件包括如下:
(一)《工程结算资料清单》;
(二)全套竣工图(1套);
(三)竣工验收报告;
(四)已完工程的进度情况:包括实际进度、计划进度等方面;
(五)已完工程的质量情况:包括是否满足施工验收规范的规定和合同约定等(对不符合验收规范的不予结算);
(六)已完工程的数量情况:包括是否满足合同约定的计算要求、当期工程量价款及当期应付工程量价款等;
(七)工程签证情况:包括与甲方核对后的签证台账、是否计入当期的依据等;
(八)累计工程量价款和价款支付情况;
(九)其他进度款所必须的材料。
第二十一条 如果承包方未按规定及时向我方提交进度款结算申请书及全套结算资料,公司及所属分公司的工程管理部可以向对方发出《结算通知书》。
第二十二条 工程部根据承包方提供的上述《工程款结算申请表》及全套结算资料,填写《文件会签单》,重点是对承包方提供的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进行审核,不满足本办法要求时要求承包方及时补齐,同时提供业主的索赔资料、包括由于减帐、漏做工程、质量不合格工程、托期、扰民、闹事、员工停工、不配合工作、不协调和偷工减料等方面的签证、信函、备忘录、建立通知及声明等。工程管理部审核完毕后,将全部结算资料交给预算审核部,并在通过《工程结算资料清单》办理移交。
第二十三条 预算审核部根据工程部审核后的结算资料,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审核完毕进度款结算资料,审核后由预算审核部负责人在双方确认的结算书上签字,预算审核部按规定填写《文件会签单》相关内容,并完成后续全部流程的审批。审批完成后预算审核部将资料转发给成本合约部备案,备案后凭审批表到公章管理部门加盖公章,结算报告一式陆份,公司资料室、预算部、成本控制部、区域财务部各留存一份,发放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各一份。
第七章 其他规定
第二十四条 项目工程部经理负责工程结算的组织工作,除总包合同按合同约定时间完成结算外,其它所有结算工作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完成,延期不能完成结算的,将追究项目经理的责任。如有特殊情况,须在结算最后期限一周前书面报请预算部同意。
第二十五条 为便于装订和存档,“工程验收合格通知单”要求按统一标准和格式填写,统一采用A4纸,具体内容见附表一。
第八章 表格及支持文件
《结算通知书》
《结算申请单》
《结算月度计划》
《结算审批表》
(根据公司结算需要编制相应的表格)
第九章 附 则
第二十六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七条 本制度由公司××部门制定并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公司××部门应根据不同的发展阶段的管理要求对本制度进行修订、补充和完善,确保工程结算管理制度能够起到切实有效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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