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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企业个人所得税申报(2019企业个人所得税怎么申报)

从2018年的个人所得税改革,到十四申报五规划中提及的完善现代税收制度和再分配机制,国家对于个人所得税的监管正在加强。


2021年9月22日,计划登陆创业板的青岛有屋智能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有屋智能”)在IPO申请文件中,披露了此前通过设立小微企业对部分员工进行体外工资发放以达到降税负目的的筹划细节,最终因此补缴个税900万。


设18家小微企业专为节税


据悉,海尔集团合计控制有屋智能43.81%股份的表决权,是实际控制人,而该场节税筹划缘起于一次资产重组。


2017年10月23日,在博洛尼智能科技(青岛)有限公司(下称“博青岛”)还未正式成立时,其便以该名义与博洛尼家居用品(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博家用”)、北京吉明装饰装修工程有限公司(下称“北京吉明装饰”)、西藏博洛尼智能家居有限公司(下称“西藏博洛尼”;目前已注销)等3家资产转让方签订了《资产重组协议》。


上述协议约定,这3家资产转让方将其下属的4家全资子公司的股权,以及与产品业务有关的资产、负债剥离给博青岛。


协议签订的第4天后,博青岛正式成立。


根据第三方评估,此次重怎么组资产的交易价值为12亿元,其中,交易对价6.52 亿元(占重组资产价值的54.33%)由博青岛以现金方式向资产转让方支付,实质上则是有屋智能购买了这54.33%的份额。


随着资产的划转,人员的转移也提上了日程。上述协议约定,需将资产重组相关的关键人员划转至博青岛。所以,2017年11月至20220190年6月份期间,相关人员陆续转入有屋智能新成立的子公司博青岛名下。


那么,对于这些陆续转入博青岛且一直在岗提供服务的员工,工资怎么发呢?由此便有了节税筹划。


在2018年1月至2020年2怎么月期间,有屋智能的员工、前员工或亲属在天津市、兰州市永登县、上海市等地相继设立了18家小微公司,而在上述地区注册小微公司可享有一定的税收节税空间,为节省个税税负,上述新转入和待转入员工通过小微公司领薪。


小微公司的收入即发放的薪酬,对应员工为有屋智能及其分、子公司提供劳务的实质,均为员工的应发薪酬,结合小微公司账户流水核查,该收入均来自于有屋智能,所有收入在扣除相关税费、手续费等支出后,全部用于发放薪酬,小微公司不存在其他收入来源。


招股书上显示,2年间,通过与这18家小微公司进行采购交易的方式,有屋智能总计为2016位人员发放了7307.11万元薪酬,领薪人员主要为薪酬处于中、高水平的员工,本着员工自愿原则参与。


这部分薪酬便属于体外薪酬,存在未合并进行个人所得税申报和纳税的情形。


分3个阶段进行的发薪流程


有屋智能在回复监管的审核问询函中详细地披露了上述体外薪酬的发薪流程,主要分为三个阶段,以时间段划分。


2018年1月-2019年1月期间,有屋智能通过银行转账将资金支付给天津2家及兰州市永登县6家小微公司,这8家小微公司再通过银行转账支付给代发人员,由代发人员集中取现后,发放给领薪人员。


这期间有屋智能流出资金为2742.70万元,通过小微公司扣除税金和手续费等费用后,实际发放给薪酬为2606.96万元,所损耗的综合费率约为4.96%。


2019年2月-2019年8月期间,天津及永登公司的8家小微企业已经陆续注销,而在上海设立的10家小微公司正筹建中,这期间,体外薪酬发放直接由代发人员向有屋智能以借款的名义借出,再由代发人员集中取现,以现金的形式发放给最终领薪人员。这笔借款最后在上述10家公司成立后,由代发人员通过小微公司正式获个人所得税取薪酬资金后偿还。


这期间有屋智能流出资金为1865.92万元,实际发放给员工的薪酬为1859.42万元,剩余6.5万元由代发人员在发放薪酬后退回至有屋智能账户。


2019年个人所得税9杭州市月-2020年2月期间的薪酬发放则通过上海10家小微公司完成。有屋智能方面称,为了增强员工通过小微公司领薪内控管理,该阶段的资金流向分为两种情形,第一种情形为部分款项用作偿还第二阶段代发人员借款发放薪酬的资金,并在小微公司税收优惠条件下缴纳了税款,第二种情形为正常薪酬发放流程。


第一种情形的流程为:上海10家公司设立后,有屋智能将资金通过银行转账至上海10家公司,上海10家公司通过银行转账至其法定代表人账户,法定代表人将款项转账至筹建期代发人员(借款人),代发人员通过银行转账返还至有屋智能。


第二种情形的流程为:有屋智能通过银行转账支付给上海10家公司,上海10家公司转账至其法定代表人账户,法定代表人转账至代发人员,最终代发人员通过直接给领薪人员批量转账的方式发放薪酬。


在此期间,有屋智能流出资金总计约4742.09万元,扣除掉税金等中间费用及手续费后,员工最终领取薪酬为4427.22万元(其中1865.92万元为偿还第二阶段的借款)。如此算下来,综合费率约为6.64%,均低于同区间体内工资所需要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率。


有屋智能称,公司将领薪人员全部体外薪酬还原至各年进行了测算,共需补缴个税金额约859万元,为能够协调的截至2020年8月底(补税测算基准日)仍在杭州市体系内任职的员工涉及的薪酬补缴了相关税款,剩余员工因离职等原因无法协调缴纳。


最终,有屋智能实际为可协调员工补缴个税金额共计约900万元,所有税款均由公司方面支付,企业在汇算清缴时与所2019有涉及补税人员进行逐一沟通,确认补缴金额,并将款项通过转账的形式支付给企业领薪人员,由其自行完成汇算清缴并录制缴税过程及结申报果,不存在因补税产生的纠纷。


有屋智能称,实际补税金额已足额覆盖所有薪酬还原后计算得出的个税缺口,未造成国家税源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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