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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优惠备案表(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管理目录)


为进一步减轻残疾人、孤老人员、烈属等特殊人群的个税负担,更好地促进特殊人群就业创业。今年2月,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发布公告,对广东省内取得所得的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及因自然灾害遭受重大损失的个人,按照一定幅度减征个人所得税。其中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2021年1月1日以后取得的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减征幅度从80%提高至90%。曾先生在办理个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时,发现无法享受此项税收优惠,于是赶紧向平远县税务局的工作人员反映。


得知这一情况后,该局相关工作人员立即对曾先生的申报情况进行分析,并和梅州市税务局个人所得税科的业务骨干联合进行研判,帮助曾先生查找无法享受税收优惠的原因,最终发现新的减免政策出台后个人所得税减免备案未及时调整。税务人员及时将这一情况反馈给曾先生,并辅导其完成减免备案,成功申请到退税4万多元。


据悉,在2021年度个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中,平远县税务局坚持“应享尽享、应退尽退”的工作原则,利用大数据平台持续跟踪纳税人办理个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的情况,发现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填报错误等情况,第一时间跟纳税人进行沟通,辅导其准确填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同时,该局还成立了个人所得税辅导团队,梳理出该县纳税人办理个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中的共性问题,有针对性地深入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进行宣传和辅导,让纳税人及时准确享受到个税改革红利。至目前,平远县共有近4000人完成了个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约占应参加汇算人员的73%。


【通讯员】石柔 黄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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