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 公司注册 >

福建省莆田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莆田市国家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国家税务总局莆田市税务局稽查局税务处理决定书


  莆税稽处〔2021〕15号


莆田市***商贸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91350305M******6XH)


  我局于2020年6月3日至2021年5月10日对你公司(地址:福建省莆田市***区***镇***村***号)2018年12月20日至2020年3月31日期间发票使用情况进行了检查,违法事实及处理决定如下:


  一、违法事实


  你公司在检查所属期间存在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收违法行为。


  经查实,你公司在检查所属期间使用虚假的生产经营地址注册空壳公司、走逃(失联)不配合税务部门检查,在无实际生产经营、与受票单位间不存在真实业务交易的情况下,虚构业务为上海***贸易有限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50份,开具金额4,995,201.50元、税额799,232.25元,价税合计5,794,433.75元。


  二、处理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一)项规定,认定你公司在无实际生产经营、与受票单位间不存在真实业务交易的情况下,在检查所属期间为上海莳兰贸易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50份,虚开金额4,995,201.50元、税额799,232.25元,价税合计5,794,433.75元。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国家税务总局莆田市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


   国家税务总局莆田市税务局稽查局


   2021年9月6日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联系我们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