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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补缴社会保险费申请(无锡社保补缴怎么办理)

为配合做好省人社一体化信息平台上线工作,切实保障参保企业和群众利益,前期,市医保中心会同市人社信息中心对原核三金保系统进行了拆分改造,并于5月中旬上线运行。


#01


办理征缴相关业务需要遵循的原则?


答:为确保医疗保险费(以下简称医保费)征缴相关业务办理的顺畅性,建议在办理业务时,按照 “先人社,后医疗”的原则进行。


#02


拆分改造后的系统上线后,如何开展网报?


答:从2021年5月起,医疗、生育两险在拆分后的“无锡市医保网上服务大厅”(http://218.90.158.61)办理。养老、失业、工伤三险网报业务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办事服务大厅”(http://rs.jshrss.jiangsu.gov.cn)办理。


#03


拆分改造后的系统上线后,业务办理时间如何调整?


答:5月起,各参保单位医疗参保、停保申报周期统一调整为上月的11日至当月6日;7日至10日,用人单位在此期间无法办理参保、停保、基数调整等业务,医保中心将于此期间核定单位当月应缴医保费;11日起,单位缴纳当月医保费。


此外,从5月份开始,医保征缴相关业务受理时间为每月的11日至次月6日间的工作日。


#04


系统拆分后,医保缴费基数如何核定?


答:医保缴费基数应与人社部门缴费基数保持一致。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医保基数原则上与人社部门工伤、失业基数保持一致;其他参保单位(含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基数原则上与人社部门保持一致。


#05


医保费该如何征收?


答:5月份开始,医保费由原先申报次月征收调整为当月征收。


此外,为减轻参保单位的资金压力,机关事业单位4月份申报的应缴医保费,于7月应缴医保费合并征收。


其他参保单位(含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4月份申报的应缴医保费,于7月至12月均分后应缴医保费合并征收。


5月到12月期间,上述单位办理税务登记注销的,需一次性缴清尚未缴纳的4月份申报核定的应缴医保费。


#06


单位经办人如何绑定经办人信息?


答:无锡医保征缴相关业务的通知短信是发送到单位经办人员的手机上的。参保单位经办人员须与医保征缴系统绑定经办人信息,登录“无锡市医保网上服务大厅”,在“单位管理”—“单位信息修改”—“单位信息修改申报”里维护。如果单位经办人员调整或经办人员手机号码调整,需及时在医保网上服务大厅变更经办人相关信息。


#07


在省人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办理参保、停保后,是否需要在“无锡市医保网上服务大厅”办理参保、停保手续?


答:5月起,我市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三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两险)分开办理。因此,参保人员在省人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办理参保和停保手续后,需通过 “无锡市医保网上服务大厅”办理参保、停保手续。


#08


如何办理单位参保及停保、单位申报和人员增减变动?


答:每月的7日至10日,系统会批量进行核定。如果单位经办人员没有收到本单位的无锡医保关于批量缴费核定的报错信息,那么就意味着本单位当月批量缴费核定申报成功。


如果收到了无锡医保发送的报错信息,那么请您及时通过“无锡市医保网上服务大厅”在相应模块进行人员增减变动或基数调整。单位经办人还可以直接关注“无锡医保”微信公众号,在业务办理栏目注册并登录后,在“单位办事参保”、“单位办事停保”模块做人员增加变动的确认。


为了方便操作,医保中心在“无锡市医保网上服务大厅”相关模块中新增了“弹窗提示”,请您按照提示进行操作。


如果无法通过线上途径办理,单位经办人员可以带上相关材料并盖上单位公章,到单位所在区的医保经办窗口办理。


#09


如何调整单位职工医保缴费基数?


答:原则上,医保基数以人社部门基数为准,医保基数按照上一自然年度月平均工资按封顶保底的规则核定单位每月应缴医保费。单位经办人员可登录“无锡市医保网上服务大厅”,正常情况下,在“职工管理”—“职工基数调整模块”—“单位缴费基数调整”进行确认,确认无误并勾选后点提交即可;如因特殊情况需调整基数,请在“职工管理”—“职工基数调整模块”—“单位缴费基数批量调整”模版下载后,将基数金额调整后批量上传,完成基数调整。目前,封顶保底的上限和下限分别为19335元和3368元。


如果在基数调整方面无法通过线上模式办理,单位经办人员可带上加盖单位公章的工资单,到单位所在区的医保办事窗口咨询和办理。


#10


在系统拆分后,新员工在每月的11日后入职如何缴纳医保费?


答:每月的11日后入职的新员工,单位经办人可以在医保网上服务大厅“职工管理”模块—“职工缴费补申报”模块中为新员工办理6个月内的医保费补缴业务。补缴月份及金额应与在省人社办理用工参保登记时自动产生的补缴月份及金额保持一致。也可携带人社部门提供的补缴回执(加盖公章)或录用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到单位所在区的医保经办窗口办理。6个月以前的医保费补缴业务只能至单位所在区的医保经办窗口办理。


需要注意的是,单位在办理补申报业务前,必须确保该单位当月已正常申报成功。


#11


如何办理5月份无需申报人员的退款手续?


答:5月份单位无需申报人员,在4月23日后办理离职手续且终止劳动关系时间在4月30日前的,用人单位可先为其办理退工停保手续,在5月医保费到账后至单位所在区的医保经办窗口办理退款手续。


#12


哪些情况下,需要到医保经办窗口进行处理?


答:在以下两种情况下,需要到窗口进行处理。


(1)在“职工管理”—“医疗参保”—“医疗人员参保申报”手动增加的人员,如在网厅未生成补申报数据,需携带人社部门提供的补缴回执并盖公章或录用合同复印件并盖公章(原件备查),到单位所在区的医保经办窗口办理;


(2)在省人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做过业务回退且需要做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人员减员的,需携带离职证明或停保花名册,加盖单位公章,到单位所在区的医保经办窗口办理。


#13


单位经办人员通过“无锡市医保网上服务大厅”,可以查询到哪些信息?


答:单位经办人员注册并登录 “无锡市医保网上服务大厅”,在“信息查询”模块中,可以查询到“单位基本信息”“个人基本信息”“单位缴费信息”“人员参保状态”和“个人缴费明细”等信息。


#14


如何通过“无锡市医保网上服务大厅”打印相关表单?


#15


如何获取“无锡市医保网上服务大厅”操作流程?


责编:晓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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