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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玛纳斯县法院首次成功代征代缴涉案利息税

6月9日,新疆玛纳斯县人民法院协助国家税务总局玛纳斯县税务局代征代缴首笔涉案利息税9867元。

当天上午,玛纳斯县法院执结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共执结案款八万余元。结案后,该院执行庭迅速与县税收征管部门对接。针对当事人提出的税收疑问,联合征管部门现场答疑,最终成功代扣代缴税款,并将税后案款全部发放。

近年来,随着市场资本流入的多元化,法院受理的金融类案件逐年递增,其中民间借贷纠纷已不再是传统的熟人“帮忙”,转而出现高额收息、套路贷等暗箱操作手段掩盖非法收息,使得借贷资金脱离银行监管,进而引发社会矛盾,造成了国家税收的巨大损失。

鉴于此,玛纳斯县法院主动加强诉讼和执行案件办理中涉税问题的管控,依法协助税务机关征缴税款,做到准确、及时。同时加大对当事人释法说理,明确当事人的权利义务,避免国家税收的流失。(王诗淇 吕克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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