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纳税人:
因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自2016年5月1日开始由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所以原先的四大行业地税受理业务(除转让不动产和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的代开代征业务仍由地税受理)改由国税办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国税办税点设置
1.东港办证中心一楼国税窗口:
受理营改增纳税人代开发票业务。
2.国税六横分局:
六横镇六横路56号,电话:6080496。
受理除地税代征业务以外的所有业务。
3.国税普陀山分局:
普陀山镇梅岑路102-3号,电话:6092092。
4.普陀区东港海莲路569号国税大厅:
电话:3811883
受理除地税代征事项以外的所有业务。
二、地税机关受理纳税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和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的申报缴税和代开增值税发票业务。
地税开票点设置
1.地税沈家门一分局办税服务厅:
东港海洲路301号,电话:3826114。
办理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代开代征业务。
2.东港办证中心一楼地税窗口:
东港海莲路80号,电话:3820669。
办理纳税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代开代征业务。
3.地税六横分局:
六横镇三八路141号,电话:6084933。
4.地税六横办证中心:
六横镇三八路222号,电话:6687214。
5.地税朱家尖分局:
朱家尖大洞岙国花路3号,电话:6031755。
办理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代开代征业务。
舟山市普陀区国家税务局
舟山市普陀区地方税务局
2016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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