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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国税局黄陂区分局(武汉市黄陂区税务局办税大厅电话)

2人被“双开”

含1名“保护伞”


1、湖北理工学院原党委书记邓新华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邓新华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背离党的宗旨,毫无党性原则,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以权谋私,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并涉嫌职务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湖北省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邓新华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2、宜昌兴山县林业局原党组成员、县森林公安局原局长、县公安局森林公安警察大队原大队长张杰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经兴山县纪委监委审查调查,张杰违反政治纪律,参加迷信活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礼品及礼金;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权为其亲属及特定关系人的经营活动谋取利益,通过民间借贷获取高额利息;违反群众纪律,为恶势力犯罪团伙充当“保护伞”;违反生活纪律,长期参与“带彩”娱乐;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规办理治安案件,私设“小金库”;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涉嫌受贿罪;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涉嫌贪污罪;故意包庇、放纵,致使犯罪嫌疑人未受到刑事追究,涉嫌徇私枉法罪涉嫌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


张杰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以权谋私,徇私枉法,充当恶势力“保护伞”,且在党的十八大以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后果严重。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兴山县纪委监委研究并报县委批准,决定给予张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9人被查

其中2人主动投案


1、武汉市黄陂区委常委、区委政法委副书记,武汉市公安局黄陂区分局党委书记、局长李庆平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武汉市黄陂区委常委、区委政法委副书记,武汉市公安局黄陂区分局党委书记、局长李庆平涉嫌严重违纪和职务违法,目前正接受武汉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2、恩施州鹤峰县农业农村局副科级干部张国贤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鹤峰县农业农村局副科级干部张国贤涉嫌严重违纪和职务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3、恩施州宣恩县财政局农业综合办公室工作人员向世春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宣恩县财政局农业综合办公室工作人员向世春涉嫌严重违纪和职务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4、恩施州鹤峰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李鸿林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鹤峰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李鸿林涉嫌严重违纪和职务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5、随州市白云湖水利工程管理局党支部副书记、局长曹永亮接受监察调查


随州市白云湖水利工程管理局党支部副书记、局长曹永亮涉嫌严重职务违法,经湖北省监委指定管辖,目前正接受安陆市监委监察调查。


6、国家税务总局孝感市税务局稽查局主任科员肖钗明接受监察调查


国家税务总局孝感市税务局稽查局主任科员肖钗明涉嫌严重职务违法,经孝感市监委指定管辖,目前正接受云梦县监委监察调查。


7、黄冈黄州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孙勇主动投案配合审查调查


黄州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孙勇涉嫌严重违纪和职务违法,主动投案,目前正在配合黄州区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8、黄冈武穴市政府机关党组成员、武穴长江公路大桥经济建设办公室主任范保生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武穴市政府机关党组成员、武穴长江公路大桥经济建设办公室主任范保生涉嫌严重违纪和职务违法,目前正在接受武穴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9、黄冈麻城市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大队长彭天赐主动投案配合监察调查


麻城市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大队长彭天赐涉嫌严重职务违法,主动投案,目前正在配合麻城市监委监察调查。


3市通报典型案例


随州通报4起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典型案例


1、随县洪山镇凉亭河村贫困户小额扶贫贷款分红未及时兑现问题。2017年12月,洪山镇组织20户贫困户利用小额扶贫贷款投资湖北瑞硕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约定贫困户到期分红。2018年12月贷款到期后,市农商行洪山支行作为承办部门未及时将瑞硕公司已还本付息和未支付贫困户分红款的信息告知洪山镇政府,洪山镇政府也未及时督办,造成凉亭河村20户贫困户小额扶贫贷款分红未及时兑现到位,市农商行洪山支行行长严勋、副行长叶鹏及洪山镇扶贫办主任邓成健负有一定责任。2019年9月,严勋被工作约谈,叶鹏、邓成健均受到诫勉谈话处理。目前,凉亭河村20户贫困户小额扶贫贷款分红已全部兑现到位。


2、曾都区城南新区白桃村三组组长徐江松履职尽责不力问题。2018年6月至8月,徐江松在没有征求村民意见的情况下,私自同意某在建工程负责人徐某某在白桃村三组倾倒弃土,并违规收取费用(存入村集体账户)。2019年1月,徐江松的妻子周某在没有经过主人同意的情况下就擅自挖了同组某村民油茶树苗30棵,徐江松虽没有直接参与偷挖,但也没有及时制止,导致矛盾升级、群众上访,影响恶劣。徐江松还存在其他违规问题。2019年7月,徐江松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曾都区洛阳镇金鸡岭村村委会委员邓定宏漠视群众利益引发村民不满问题。2019年6月19日,曾都区洛阳镇金鸡岭村村民胡某某、邓某某先后向包组干部邓定宏反映该村南城堰有死猪,要求村里处理。邓定宏没有认识到该问题严重性,只是电话安排人员处理,既没有到现场,也没有对处理过程进行督办,死猪问题未得到及时处理,导致村民不满并向12345市长热线投诉,问题才得到解决,造成死猪从被发现到被深埋长达六天之久。在生猪疫情防控高度敏感紧张的形势下,邓定宏漠视群众利益,对群众反映问题不重视,处理不到位,引起群众恐慌,影响恶劣。2019年8月,邓定宏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广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城郊工商所所长王国强、副所长付朝晖违反程序执法问题。2019年6月10日,广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城郊工商所所长王国强、副所长付朝晖,在没有履行法定程序的情况下对管理服务对象实施行政处罚,违规预收当事人处罚金5000元,执法不严格、不公正、不规范。对此,付朝晖负直接责任,王国强负主要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2019年8月,付朝晖被通报批评,王国强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荆门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1.沙洋县教育局党组成员熊翔等人在教师招聘中收送礼品、违规审核等问题。2017年5月,时任沙洋县教育局工会副主席付献华之子参加沙洋县新机制招聘数学科目考试,笔试入围进入面试初选。资格审查前,因付献华之子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不符合审查条件,付献华请求沙洋县教育局党组成员熊翔予以关照并送其一提茶叶。资格审查期间,付献华又找到时任沙洋县教育局教师管理科副科长刘继学,请求帮助让其子通过审查,并送其一提茶叶。后在刘继学帮助下,付献华伪造了其子通过教师资格证考试的虚假证明,刘继学在资格审查时确定付献华之子为合格。时任县教育局组织人事科科长陈华清虽对付献华之子的资格审核存疑,但未提出疑义也未要求重新审核,使付献华之子顺利进入面试,事后付献华送给陈华清一条香烟和一盒茶叶。2019年5月,熊翔、付献华、刘继学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陈华清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时任教育局局长金星文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2.京山市新市镇第一小学工会主席张成龙购买白酒违规用于公务接待问题。2018年5月至9月,京山市新市镇第一小学工会主席张成龙购买白酒“白云边12年、15年”共9件。其中,7件白酒用于新市一小日常公务接待,剩余2件因京山市纪委介入调查,于2018年11月退回给商户。2019年10月,张成龙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钟祥市磷矿镇实验学校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2017年1月至2019年6月,磷矿实验学校食堂违规盈利39万余元,用于违规发放教师津补贴、奖金以及日常生活招待等开支。2019年8月,该校校长陈大华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4.东宝区栗溪镇金华村党支部委员、村委会委员、妇女主任陈俊丽违规操办个人生日宴问题。2018年8月25日至26日,陈俊丽在未按有关规定向组织进行报告的情况下,操办自己40岁生日宴,违规收受亲戚以外人员礼金共计2600元,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2019年10月,陈俊丽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掇刀区白庙街道荆钟村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18年春节前夕,荆钟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姚开明为解决日常违规接待产生的费用,安排时任荆钟村党支部委员、村委委员廖静华通过虚增广告宣传费方式违规套取资金1.36万元,套取的资金全部用于结算荆钟村赊欠的餐费。2019年8月,姚开明、廖静华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黄石通报6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1.大冶市还地桥镇还桥村原党支部副书记、村委会副主任胡佳禧在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工作中履职不力问题。2016年,胡佳禧在负责还地桥镇还桥村民政工作期间,未严格按制度执行残疾人死亡人口的证件注销工作,对还桥村重度残疾人姜某于2016年4月已去世的情况未及时掌握,也未入户核实,导致姜某死亡后仍领取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达22个月,造成不良影响。2019年9月,胡佳禧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大冶市茗山乡茗山村村委会副主任许福全在临时救助审核工作中不严不实问题。2018年,许福全没有认真审核该村村民张某相关情况,没有如实出具张某家庭情况证明,导致张某在不符合条件情况下违规领取临时救助金1140元。2019年10月,许福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阳新县韦源口镇东湖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王炎东虚报套取扶贫资金等问题。2013年至2014年,王炎东在担任韦源口镇东湖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期间,该村以虚报鱼池改造和组级道路建设项目的方式,套取国家专项扶贫资金6万元,用于该村建设支出。同时,王炎东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9年5月,王炎东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


4.阳新县龙港镇梧塘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洪登林虚报套取扶贫项目资金问题。2015年10月至2016年2月,洪登林在担任阳新县龙港镇梧塘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期间,该村以虚报新修3.5公里水泥路项目的方式,套取老区建设项目资金30万元,用于偿还该村欠款。2019年9月,洪登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西塞山区委老干部局原副局长李佑华家属违规享受城市低保和医疗救助问题。2016年至2017年,时任西塞山区委老干部局副局长李佑华连续两年不如实填报组织部门下发的领导干部及其家属身份证信息采集表,致使在大数据核查中未及时发现其父亲违规领取城市低保和医疗救助问题,共计违规领取资金19810元。2019年4月,李佑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6.开发区·铁山区太子镇屋李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舒克茂在危房改造等工作中优亲厚友、履职不力等问题。2013年至2016年,舒克茂明知其弟不属于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在未经过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评定的情况下,为其填写不实的危房改造申报、验收资料,致使其弟违规领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7500元;未及时向民政部门上报该村低保户李某已于2015年3月去世情况,导致李某低保金违规发放;在明知该村村民陈某不符合“三改”政策的情况下,仍以陈某名义申报“三改”,致使陈某违规享受“三改”补助资金。同时,舒克茂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9年9月,舒克茂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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