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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费属于工资薪金支出吗(劳务派遣公司工人工资应该计入什么费用)

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薪金还有社保费用,我该计入期间费用还是成本费用?又该怎么进行账务处理呢?


其实,关于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薪金还有社保费用,该计入期间费用还是成本费用,主要是要看经营的业务所决定的。


而在这里,这位会计小伙伴的公司支付给员工的费用是属于主营业务成本,所以应当计入成本费用。


那么,会计分录如下:





那什么情况下要把费用计入管理费用?下面也来给大家举个简单的例子解说一下。


例子:假如李某在一家属于一般纳税人的电商公司,每月销售商品都会有一定的收入,同时每月定会有进货成本的支出,还有每个月需要支付给公司管理人员相应的工资以及缴纳各项社保费用。


那在这里,每个月需要支付给公司管理人员相应的工资以及缴纳各项社保费用的支出在账务处理上就应当计入管理费用里边。


那么,会计分录如下:



说到这,我们工作应该也会对工资薪金在企业所得税中的扣除存在着一定的疑问,为什么有些年份扣除金额总比工资账载金额少,又为什么有些年份扣除金额会比合计发放的工资金额少?


其实,出现这些问题主要是预提金额或者是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时间所导致的。具体的,下面通过例子来给大家解说解说。


例1:甲公司2020年实际发放了工资50万元,同时还有10万元的计提工资但还没有实际发放,账面上的工资账载金额为60万元,为什么只能扣除50万?


首先,我们可以先来看看相关的政策规定:



从规定中我们可以看出,只有实际发放给员工的工资才能够税前扣除,而账载金额里包含了预提金额,而预提金额没有实际发放,所以不能进行扣除,只能扣除实际发放的金额数。因此,只要了解账载金额不是实际发放金额,这样的疑惑就迎刃而解了。


例2:乙公司每年的5月份进行汇算清缴,2020年一共发放了65万元的工资,这工资里边包含了2020年2月发放的2019年的年终奖10万元,2021年2月发放的2020年年终奖5万元,这些金额都是已经做了预提的,为什么只能扣除60万元?


我们也可以先看看相关规定:



从规定中我们就可以分析出,2020年2月发放的2019年的年终奖10万元因为已经在2019年汇算清缴的时候扣除过了,所以在2021年5月进行2020年的汇算清缴时要把这笔金额剔除掉。


而根据规定,只要是在汇算清缴结束前向员工实际支付的已预汇缴年度的工资薪金,都是可以按照规定进行扣除的。所以2021年2月发放的2020年年终奖5万元在2021年5月进行2020年的汇算清缴时要把这笔金额加上。


因此,2021年5月汇算清缴时可以进行税前扣除的工资薪金金额为:65-10 5=60万元。


所以,我们在有时在汇算清缴时,扣除的金额和实际年度产生的金额有差异,主要是税会上的差异,还有就是预提发放扣除时间上面的问题。这样讲解应该通俗易懂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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