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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免三减半税收政策是(光伏项目三免三减半政策依据)


瑞立诺财税:可以享受。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试行)的通知》(财税【2009】166号)附件《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试行)》规定政策:“电网(输变电设施)新建项目其中符合农网输变电新建项目条件的可以享受三免三减半”三。三


下面是瑞立诺财税针对“三免三减半”该优惠政策做如三免下解读:


一、什么样的主体可以享受?

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企业


二、有什么样的优惠?

自该项是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包括试营业)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减半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政策


三、需要什么条件才能享受?

1、满足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


指《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港口码头、机场、税收政策铁路、公路、城市公共交通、电力、水利等项目。具体目录明细及标准如下:




2、企业投资经营符合《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条件和标准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采用一次核准、分批次(如码头、泊位、航站楼、跑道、依据路段、发电机组等)建设的,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按每一批次为单位计算所得,并享受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优惠:


(1)不同批次在空间上相互独立。


(2)每一批次自身具备取得收入的功能。


(3)以每一批次为单位进行会计核算,单独计算所得,并合理分摊期间费用。


3、从事符合《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公共污水处理、公共垃圾处理、沼气综合开发利用是、节能减排税收政策技术改造、海水淡化等项目。具体目录明细及条件如下:






四、政策依据


1、中华光伏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四章第三十一条、三十三条、三十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七条和八十八条


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改委关于公布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项目版三免)的通知 财税〔2008〕116号《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


4、国家事务总局关于实施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依据业所得税优惠问题的通知 国税光伏发〔2009〕80号


5、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试行项目)的通知 财税〔2009〕166号《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试行)》


2、财减半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和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 财税〔2012〕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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