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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2011]100号(即征即退财税2011100号文)

格隆汇4月6日丨捷安高科(300845.SZ)公告称,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的有关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含嵌入式软件)按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截至2022年4月6日,公司及子公司、孙公司在2022年1月至2022年3月,累计收到软件产品增值税退税款约448.53万元,补助形式为现金。


本文源自格隆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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