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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工作待遇(云南省国税局一级执法人员工资待遇)

根据工作需要,国家税务总局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委托昆明玄同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经开分公司公开招聘36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为劳务派遣制聘用人员,招聘岗位及人数详见附件《国家税务总局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爱岗敬业,组织纪律观念强,服从组织安排;


3.掌握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除上述条件外,报考人员还应当符合《国家税务总局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中的要求。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限未满的;


3.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曾因违纪、违法被开除公职、辞退或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


5.有其他不适宜参加公开招聘情形的。






三、招聘流程


(一)报名


此次公开招聘统一在云南社会化考试测评网进行网络报名,不接受现场、短信或来电报名。应聘人员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登录云南社会化考试测评网进行报名。报名主要流程如下:


1.登录


登录“云南社会化考试测评网”(http://www.ynpta.net)。


2.注册


已在该网站注册过个人用户的报考人员请直接登录;未注册的报考人员,请先点击首页上的“新用户注册”,再自编用户名和密码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即可登录(请妥善保存用户名和密码)。


3.填写报名信息


点击首页上的“网上报名”链接,打开当前正在报名的考试项目目录,点击要报考的考试名称,即可进入报名页面填写报名信息。报考人员在填写报名信息前请仔细阅读本公告,按报名信息要求填写各项信息,最后保存数据并上传近期免冠照片。


4.资格初审


报考人员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照片后,报名页面上会出现“提交审核”按钮,点击此按钮并确认后即完成提交审核。报名信息一旦提交审核,将不可修改,请在提交审核前认真检查报名信息。


报名资格初审采用计算机与人工相结合的审核方式,审核报考者所填报名信息是否符合报名条件,其中,“专业”必须与报考岗位“专业要求”中所列出的具体专业名称完全匹配。考生可在提交审核后1至2个工作日后登录报名页面查看审核结果,资格初审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25日20:00。


5.缴费


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通过后,须于2019年12月24日00:00至12月25日24:00期间完成缴费。收费标准为50元/人。


缴费流程: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点击“通过支付宝交考试费”按钮,进入支付宝页面进行缴费操作,缴费成功后,支付宝页面上会有成功付款的提示,待从支付宝页面跳转回考生报名信息页面上后报名状态会显示为“报名成功”。


6.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成功的报告人员须于2019年12月27日00:00至20:00,使用网上报名时所用的用户名及密码登录“云南社会化考试测评网”(www.ynpta.net)自行打印准考证(请使用A4纸纵向打印),并妥善保存。参加考试时需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方可进入考场。逾期未打印或丢失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自负。


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可根据自身情况按照招聘条件进行报名,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


(2)报考人员提交的材料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己负责;


(二)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试者掌握时事政治、公共基础等内容,满分为100分。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需持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携带碳素笔,按准考证标明的考点自行前往参加笔试。


(三)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含末位并列人员)。若出现考生自动放弃或因故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则按照笔试分数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总分为100分。


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综合成绩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 面试成绩×50%。各类成绩折算如出现小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环节。


综合成绩在云南社会化考试测评网适时公布。


(四)资格复审及体检


根据报考人员综合成绩排名,按照各岗位招聘计划人数等额确定拟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出现末位并列的,根据考生面试成绩确定1名人员进入拟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对拟参加体检的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需提供下列材料:


1.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应届毕业生还应提供《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2.笔试准考证原件;


3.有相关工作经历的,提交劳动合同复印件;


4.在职的应聘人员需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出现自动放弃和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按照综合成绩排名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合格的,安排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参加后续环节资格。出现自动放弃和体检不合格的,按照综合成绩排名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进入考察环节。重点对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学习工作表现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如遇考察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在“云南社会化考试测评网”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没有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与昆明玄同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经开分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以劳务派遣的方式到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工作;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公示期内有反映且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经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


1.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本人需提交书面说明);


2.公示期满后24小时内联系不上拟聘人员本人的;


3.拟聘人员未在指定时间报到上岗的,或不服从岗位调配的。


五、工资待遇


(一)工资标准


1.税源管理(协管)岗,工资标准为5350为元/月(含“五险”个人缴纳部分)。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工资按岗位全额工资80%计发。


2.综合受理岗、车购税车船使用税业务受理岗,工资标准为4680为元/月(含“五险”个人缴纳部分)。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工资按岗位全额工资80%计发。


(二)年度绩效考核奖励


个人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的发放1-2个月全额工资作为年度绩效考核奖励。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程接受监督。对违反招聘纪律、弄虚作假的有关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2.云南社会化考试测评网为此次招聘考试相关信息发布的网站,请考生留意相关通知。


3.本简章由昆明玄同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经开分公司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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