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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准则收入销售商品分录(现行收入准则要求区分销售商品收入)

会计准则的修订和变化

最早的《企业会计准则》是财政部2006年2月发布的:一共38条具体准则。2019年会计教材编写组队根据财政部的发布的新的收入准则对中级会计实务教材进行了重新的编写。


收入准则的确定一般都是由财政部的下属机构进行修订发布的,也算是法律规定。收入准则的制定首先要与时俱进,结合社会发展和企业自身需求来进行增添或删减得更改;其次也会向一些国际通行的、认可的会计准则进行参考、学习。



新的是收入准则的几大变化:
1.把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明确的、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
2.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
3.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有了更明确的处理指引
4.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今天小编给大家整理了一份新收入准则下的关于特定交易变化的中级会计分录,希望能帮到大家。


分录总结!中级会计实务新收入准则下特定交易的会计处理

目录
一、附有销售退回条款的销售
二、附有质量保证条款的销售
三、主要责任人与代理人
四、附有客户额外购买选择权的销售
五、向客户授予知识产权许可
六、售后回购七、预收款销售
八、向客户收取的无需退回的初始费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七)



(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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