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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非企业单位捐助资金(民办非企业单位注册资金是捐赠吗)


这一政策或计划的出台,在陕西尤其是西安的教育界以及学生家长中引发热议。众所周知,在西安排名较为靠前“高新系学校”以及“友谊路系学校”绝大多数以非公办学校的形式运行,但深究其背后的举办力量,却又不乏国企、开发区、公办学校的身影。


陕西鼓励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以捐赠、转让为公办


在前述发布会上,陕西省教育厅副厅长高岭介绍,陕西省将全面推进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加大公办优质义务教育资源供给。落实义务教育国家事权,根据区域内经济社会发展及适龄儿童少年数量和分布、民办义务教育在校生占比等因素,按照保障就近入学、公平公正的原则,科学制定义务教育发展规划,加快推进义务教育结构调整和布局优化,加大公办学校新建、改扩建力度和质量提升,办优办强公办义务教育,鼓励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举办者以捐赠、转让等方式将学校交由地方政府办为公办学校,确保义务教育学位主要由公办学校或政府购买服务提供。


同时要消除“公参民”学校办学模式。规范公办学校单独举办或与地方政府及相关机构合作举办的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此类学校应坚持公有属性、办为公办学校,按照属地原则和隶属关系,由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或由其他公有主体单独办为公办学校。规范公办学校与其他社会组织、个人合作举办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管理。


符合“六独立”即独立法人资格、校园校舍及设备、专任教师队伍、财会核算、招生、毕业证发放等要求的,在履行财务清算等程序、对民办学校及相关单位使用公办学校校名或校名简称进行清理、公办学校逐步退出后,可继续举办为民办学校,经协商一致且条件成熟的可转为公办学校。不符合“六独立”要求的要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可视情况将其转为公办学校或终止办学。


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招生政策,实行公办学校、民办学校同步招生、独立招生。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不得违规跨区域招生、掐尖招生,也不得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等名义招生。


2023年底彻底整改到位


高岭在上述发布会上公布了消除“公参民”的政策风向及计划,但是并未给出时间表、路线图等,不过海报新闻记者注意到,陕西此前发布的政策曾透露过上述信息。


今年9月,陕西省人民政府网站发布《陕西省人民政府2020年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自查自评报告》,其中提到:力争到2022年底基本消除“公参民”办学模式,2023年底彻底整改到位。


以西安为例,当地的“公参民”学校的蓬勃发展有着重要的历史原因,据了解,“名校办民校”是上世纪90年代的产物,当时的初衷是缓解优质教育资源供不应求的现状,拉动薄弱学校向优质学校靠近,满足人们多元化教育需求,多年来,其积极作用还是被认同的。


但与此同时,弊端也渐渐显现。其中,民办学校优先“掐尖”招生及“择校热”成为热议话题。“民强公弱”也一度成为西安教育问题一大痛点。


而后两种情况都是治理的重点。今年8月,教育部等八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规范公办学校举办或者参与举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8条核心意见直指民办学校顽疾,也给“公参民”这一办学模式按下了暂停键。此次八部门的《通知》明确指出,只有符合“六独立”(即独立法人资格、校园校舍及设备、专任教师队伍、财务核算、招生、毕业证发放)的民办学校可以继续存在。


今年9月1日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同样对民办教育做出了严格监管:实施义务教育的公办学校不得举办或参与举办民办学校,也不得转为民办学校。地方人民政府不得利用国有企业、公办教育资源举办或者参与举办实施义务教育的民办学校。


按照教育部《通知》的要求,各地要因地制宜、审慎推进,一省一方案,力争用两年左右时间,理顺体制机制,实现平稳过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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