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 香港公司注册 >

城建税附加教育费的会计分录(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税的会计分录)



教育附加费的计提怎么处理?


新会计制度下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的会计分录应通过应缴税费科目核算


1、计提时


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缴教育费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缴地方教育费附加


2、上缴税款时


借:应交税费——应缴教育费附加


借:应交税费——应缴地方教育费附加


贷:货币资金等会计科目


附加税是按照增值税加上消费税的和进行计提的,地方教育费附加计提比例分别是7%、3%、2%、1% 以应缴的增值税税额为计税基数分别按比例计提,就是本月应提得附加税。应交增值税有进项税与销项税之分,如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项时,此差额留抵,不要做任何的会计分录。如销项税大于进项税时,此差额是要上缴国税的。分录为,借:应交税费—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然后根据实交的增值税,计提营业税金及附加 分录为,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城建税(教育费附加), 缴纳税金时,借:应交税费 贷:银行存款


计提地方教育费附加分录


以前:


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


贷:其他应交款——地方教育费附加


现在是:


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


贷:应交税费——地方教育费附加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联系我们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