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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宁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富资源交字〔2020〕10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电子交易实施细则(试行)》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县土地交易工作实际,受富宁县自然资源局委托,富宁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将在云南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采用公开拍卖方式出让1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





二、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二、竞买人的资格要求及报名方式


(一)竞买人的资格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法人资格的房地产公司,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报名方式及办法: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未通过两种报名方式的意向竞买人不能参与竞买),报名时间:2020年5月9日8时至2020年5月28日17时30分(节假日除外)正常工作时间,具体要求如下:


1.现场报名:


竞买人应提交下列文件:申请书原件(详细见文件格式);法人单位有效证明文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或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详细见文件格式)及委托代理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身份证复印件);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复印件;拍卖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竞买人持以上资料到富宁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县政务中心4楼)办理竞买手续。


网络报名:(未通过报名的意向竞买人不能参与竞买);


竞买人登录云南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wsggzy.cn/tdcr-web/)进行网络报名,竞买人须使用数字(CA)证书登录系统平台并按要求上传资格材料(公司需上传企业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等扫描件,无数字(CA)证书的竞买人,可至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联系人及电话:孙志平,0876—2152881。地址: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大厅(文山市华龙北路2号))。


三、索取拍卖出让须知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拍卖出让须知文件载明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申请人可于2020年5月9日8时至2020年5月28日17时 30分(节假日除外)到富宁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获取。也可在规定时限内自行登录云南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wsggzy.cn/tdcr-web/)下载出让须知文件。


四、拍卖时间、地点及竞价方式


(一)报名成功的竞买人须在规定时限内登陆云南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wsggzy.cn/tdcr-web/)进行网上报价和竞价。


(二)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采用限时竞价方式进行,竞价开始时间为2020年5月29日10时。限时竞价周期为10分钟,直至无人竞价拍卖活动结束;在网上限时竞价时间内无人应价或最高应价低于底价的本次拍卖作流拍处理。


(三)网络竞价时限内,若因网上交易系统故障等不可抗力原因,导致网络竞价无法进行的,出让人有权终止网络竞价,采用现场拍卖方式出让该幅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四)竞买人应预先准备好网络竞价相关软硬件环境(电脑、宽带网络等),在规定时限内准时参与网络竞价,若因竞买人自身原因(数字证书遗失、电脑故障、宽带网络故障、所在地区停电等),造成无法准时登陆系统进行网上竞价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五)竞买人因不熟悉云南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或不具备网络竞价相关软硬件环境条件的,可于网络竞价开始半小时前,携带报名时使用的数字(CA)证书到达富宁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由出让实施人提供网络竞价相关设备,竞买人自行登陆云南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价和竞价。



五、确认竞得人的标准及方法


(一)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总价竞拍增价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但最高应价低于出让底价者除外。


(二)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设有保留底价,竟买人的最高报价未达到保留底价的,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不成交。


(三)竞价活动结束后,竞得人须在3个工作日内提供报名资质材料(原件)、保证金缴款情况等资料至富宁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进行现场审查,审查通过后,当场签订“土地成交确认书”,委托他人代签的,须提交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并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审查不通过的,取消其竞得人资格,并承担相应法律后果。出让人可择期另行开展拍卖活动。


六、竞买保证金


1.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佰万元整¥:2,000,000.00元),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2020年5月28日17时30分前,按规定以转账方式缴纳竞买保证金至以下账户后自行到富宁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进行确认,保证金缴款单位名称必须和竞买人报名名称一致,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竞买人须在指定时限内按时缴纳竞买保证金,未按时缴纳保证金的竞买人,不得参加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网上竞价活动,由于竞买人未在报名截止时间前进行保证金确认造成不能参加竞买等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账户名称:富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宁支行


账号:53001677536051005241


联系电话:0876-6399788


七、其他事项


竞得人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后,严格按照规划用途使用,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产生的相关税费,按《富政发(2012)107》号文件规定由受让人持有关材料到县税务局自行缴纳。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活动由富宁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组织;


(二)竞得人需在签定成交确认书后10日内与富宁县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三)国有土地使用权竞得人需按照地块规划使用,不得另做它用。


(四)该地块涉及被征收户自建房14户,房屋拆除面积 2293.28平方米,回迁安置10户,安置面积2022.26平方米,货币安置4户,补偿资金1539592.60元,房屋补偿费3722629.10元,房屋装修补偿费518290.61元,搬迁补偿费22990.00元,搬迁奖励费136000.00元,临时安置补偿费1136167.80元。竞得人在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后须承担城建回迁部分及货币安置补偿资金等相关补偿费用支出。


九、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富宁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联系电话:0876-6399788


联系地址:富宁县政务中心四楼



联系人:富宁县土地储备中心


联系电话:0876-6128699


联系地址:富宁县自然资源局五楼



来源:文山州政府


原标题:富宁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富资源交字〔2020〕10号)


审核:字丹瑶




富宁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2020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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