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扣底啦
具体计算如下
2019年7月应税纳个税:42000*10% - 2520(速算扣除数)- 1080(累计个人已预扣预缴税额)= 600 元。
随着累计收入的增加
3虽多少“前低后高”,但税负不增加
■ 自2018年10月起,个人所得7500税改革进入过渡期,工资薪金所得的基本减除费用调税整为5000个人所得税元,并适用新的个人所得税税率表,将年度税率表按月换算,按照月应纳税所得额适用不同的个人税率24000。
相关负责人给出了明7500确的答复:
“前低后高”但税工资负不增苏州加
并用“两个比较”作了进一步解释说明
▼
一是两种计税方式比较。
个税改革前,是按月计算,月度收入不变的个人所得税前提下,每月税额基本不变。新个税法对综合所得实行按月预缴,按年汇算累计计税。
新的计税方式下,对月度收入波动大、某些月份收入低于起征点的中低收入群体来说,还可以拉低税负。
二是个税改革前后税负比较。
受“起征点”和税率调整、实施工资专项附加扣除等因素影响,个人所得税改革减税效应明显。比如说,假如汪小姐的工资薪金24000未发生变化,则她在2019年度需要缴纳个税为4680元,比苏州2018年度减少了近1.2万元。
总而多少言之
个税改革之后,跟去年相比
不但降扣低税金
而且还节省了最初几个月的资金占用噢!
现在大家搞清楚了吗?
搞清楚的话
给辛苦“算账”的小鱼一个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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