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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营改增之后商铺税收(营改增后二手商铺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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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后企业对外出租商铺交什么税?


答:营改增后企业对外出租商铺交增值税、房产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费


企业出租房屋取得的收入按"现代服务-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税率为11%.小规模纳税人按5%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的不动产,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企业出租房屋,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税率为12%.


企业出租房屋需按规定缴纳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费.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乘以城建税率(按纳税人所在市区及乡镇不同适用7%、5%两档税率)和教育费附加3%、地方教育附加费2%计算缴纳.



公司自有房屋出租,怎样做会计分录处理?


答:自有房屋出租,先转为投资性房地产核算,一般情况下按成本法核算.


如果没有减值就对着转过来就可以了


借:投资性房地产--原价


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原价


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


收到租金: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税金: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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