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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当监管系统企业信息填报(北京市典当行业监督管理指引)

日前,银保监会对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典当等类金融行业的新监管文件正在酝酿中。 视觉中国 图


据悉,目前业内企业都在按照银保监会的要求填报提交材料。与此同时,有些地方还被要求核实行业数据,总结情况并形成监管报告,并附上正常经营企业的“白名单”。此前,银保监会已经发函地方加强监督管理,即时妥善处置风险指引隐患,建立信息通报机制,组织企业登录全国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典当行业的管理信息系统填报信息。


在调研摸底的基础上,新的监管文件也典当行将酝酿。据悉,银保监会已经召开研讨会议,研究对上述类金融行业的新的监管办法。“业内普遍预期,新的监管办法将会强化监管力度,目前业内在按照要求填报材料的同时,也已经在自发组织风险排查。”一位业内人士透露。


此前,融资租赁行业按照内资、外资融资租赁和金融租赁区分,适用不同的监管模式,内外资融资租赁属于工商企业范畴,金融租赁则属于非银金融机构,参照银行业金融机构指标进行监管。保理业也分为商业保理和银行保理,银行保理由原银监会监管,商业保理由商企业信息务部监管。


今年4月,商务部印发通知,明确自4月20日起将制定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行业务经营和监管规则职责划给银保监会。自此,上述三个类金融行业的监管权正式转移北京市,多头管理结束,向着统一监管大方向迈出了关键一步。监管


“将融资租赁、保理、典当等类金融业务划归银保监会监管,是统一金融监管、防范金融风险的具体监管举措。”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董希淼对《经系统济参考典当报北京市》记者表示,从总体上看,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典当是基于商品流转的金融业务,目前实际上不少企业从事的行业主要是信贷业务,因此将其监管职责划归到金融部门,有助企业信息于减少金融监系统管的盲点和漏洞,实现金融监管全覆盖,对行业的长远健康发展也是有利的。

监督管理

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租赁业工作委员会专典当行职副会长刘开利对《经济参考报》记者指出,我国融资租赁行业经过最近十年的快速发展填报,取得了可喜的成绩,积累了宝贵的经验。同时,也要清醒地认识到,粗放型发展的弊端越发明显,此前累积的风险频频爆发,行业整体在业务模式、行业盈利能力、资产管指引理等方面的专业能力有待提高,由“追求规模和速度”向“追求质量和专业”的发展方式转变,已成为业内共识。如今,将融资租赁等行业纳入金融监管是我国经济、金融发展的客观要求,同时也有利于行业的健康持续发展。


下一步,上述三类行业将何去何从,是否会采取“一刀切”的管理办法还是仍然采取分类管理,内资租赁试点是否还会延续等一系列问题待解。


业内约两万家企业在高度关注政策走向的同时,也在纷纷思考如何在监管变化的背景下积极调整,找到自己的生存机会。


董希淼表示,未来这三个行业将面临更加规范、严格的监监督管理管,短期内机构准入、业务发展可能受到一定影响,长填报期看行业发展将更加健康稳健。


在他看来,下一步,日常的监管可能由地方政府金融管理部门负责,进而构建类似网络借贷的“双头监管”模式。他同时建典当议,三个行业的从业机构和从业人员认真落实监管规则,回归本源,规范经营,稳健发展,防控风险,为实体经济提供更具效率、更加丰富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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