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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栏中差额征税什么意思(增值税普通发票备注栏差额征税)


2、小规模纳税人未及时享受地方税种和相关附加减征优惠,该怎么处理?


根据《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地方税种和相关附加减征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5号)的规定:纳税人符合条件但未及时申报享受减征优惠的,可依法申请退税或者抵减以后纳税期的应纳税款。具体咨询税务机关。


3、稽查查补收入计入增值税年应税销售额吗?


根据《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若干条款处理意见的通知》第一条规定:认定办法第三条所称年应税销售额,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税务机关代开发票销售额和免税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和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计入查补税款申报当月的销售额,不计入税款所属期销售额。


4、公司给跨省异地工程项目管理人员支付的工资,个人所得税怎么缴纳?


根据《税务总局关于建筑安装业跨省异地工程作业人员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问题的公告》第一条规定,总承包企业、分承包企业派驻跨省异地工程项目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在异地工作期间的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由总承包企业、分承包企业依法代扣代缴并向工程作业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总承包企业和分承包企业通过劳务派遣公司聘用劳务人员跨省异地工作期间的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由劳务派遣公司依法代扣代缴并向工程作业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5、支付对方违约金收到的收据,能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吗?


企业在境内发生的支出项目不属于应税项目的,对方为单位的,以对方开具的发票以外的其他外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外部凭证是指企业发生经营活动和其他事项时,从其他单位、个人取得的用于证明其支出发生的凭证,包括但不限于发票(包括纸质发票和电子发票)、财政票据、完税凭证、收款凭证、分割单等。如果支付给对方的违约金不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那么可以以对方开具的发票以外的其他外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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