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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江北核定征收怎么选(重庆市江北区城市房屋征收中心)


那什么样的企业是所得税查账征收,什么样的是核定征收哪些情况适合核定征收呢?


一、纳税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   


(一)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置账簿的;   


(二)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但未设置账簿的;   


(三) 擅自销毁账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   


(四) 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的;


(五) 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   


(六) 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   


(七) 特殊行业、特殊类型的纳税人和一定规模以上的纳税人不适用本办法。


上述特定纳税人由国家税务总局另行明确。





二、综试区内的跨境电商企业,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试行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办法:  


(一) 在综试区注册,并在注册地跨境电子商务线上综合服务平台登记出口货物日期、名称、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的;   


(二) 出口货物通过综试区所在地海关办理电子商务出口申报手续的;  


(三) 出口货物未取得有效进货凭证,其增值税、消费税享受免税政策的。 上述综试区,是指经国务院批准的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


但是现在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还是比较少见了,一般常见于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等核定个人经营所得税的情况。


个人经营所得税一般是按照5%-35%五级累进制计算的,每个档次有相应的速算扣除数,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原本就是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缴纳个人经营所得税后经营者可以直接公转私提取利润。


因此,不少人喜欢用个人独资企业做税筹不是没有原因的,个人独资企业本身要比有限公司少一道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也是累进制的,跟有限公司提取利润缴纳20%的税率不同,个人经营所得税只征这一遍税。


举个例子:重庆XX营销策划中心在2021年取得收入400万,他的个人经营所得税是定额核定的2%,增值税身份为小规模纳税人。那么他需要缴纳的税金为:


增值税:400/1.01*1%=3.96(万元)


个人经营所得税:400/1.01*2%=7.92(万元)


附加税:3.96*6%=0.24(万元)


税金合计:3.96 7.92 0.24=12.12(万元)


综合税率12.12/400=3%


核定征收后不用看企业的成本费用票,直接根据收入纳税,这样一来综合税率就很低,但是现在还能核定征收的大多在一些经济开发区,这类的经济开发区一般是总部经济模式,企业可以不用到当地实体办公,但是业务要真实,做好最基本的三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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