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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性社会团体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陕西(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的通知)


协会简介


渭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志愿者协会业务主管单位为中共渭南市委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8月4日在渭南市民政局登记成立的社团组织。协会的业务范围是渭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知识宣传、监督预警、适时保护、巡查观测。


目标愿景


开展社会动员,全民共治,联防联控,呼吁公众个体不仅要从自身做起,坚持绿色生产,绿色生活与绿色消费,也应该积极参与环境污染治理,监督环境污染行为。人人参与,齐抓共管,充分发挥公众的监督力量,凝聚起全民共治的合力,推进我市的生态文明建设,实现“碧水蓝天·生态渭南”的美好愿景。


事迹展示


协会成立以来,组织协会骨干成员积极投入开展协会各项工作。组织志愿者巡查河道等公益活动236次,参加人数共计1925人次。


具体事迹如下:


1、发现野外火点53次,每次都是当场进行制止点燃垃圾焚烧秸秆等违法行为,并积极参与灭火,报火警13次,每次扑灭火后,对在场群众进行现场法律宣传教育。


2、举报河道及河滩地大面积垃圾堆放57处(捡拾不算)。


3、举报非法排放污水16处。


4、举报非法采砂14次。


5、参加汛期巡查27次。


6、长期组织会员在渭河干道周边及渭河渭南段14条秦岭南山支流进行巡查。


7、长期组织会员在渭南市生活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尤河水库及上游的农业生产区范围进行巡查,在这里的巡查任务是:


(1)禁止游人在水中游玩、钓鱼、河边烧烤、河道洗车等;


(2)禁止当地村民在河道洗衣、临近河道乱堆乱放垃圾、家禽家畜进入河道等。


8、组织会员和社会群众举行生态环保知识学习活动28次。


9、近期正在组织实施开展全市范围的大气污染公众监督和乡村小黑臭水体巡查治理。


核心项目


协会现在对拥有相关教育背景和知识储备,在环境治理、污染检测、节能减排、清洁能源、新材料以及种植、养殖、生物药业、土壤生态治理、物种保护等方面有组织、管理工作经验的个人和机构进行招募。着手做好在全市范围全面招募志愿者及志愿者预警员工作。


做好协会各项生态环境保护公益性宣传工作,充分影响全社会各行各业,发挥好协会与政府部门的有效对接和引导社会的积极作用。


筹办活动


正在筹办“碧水蓝天*生态渭南----全民共治健身万步行”活动。


为了进一步宣传生态环保理念,增强全社会生态环保意识,提高全民健身水平,拟在2022年举办“碧水蓝天·生态渭南——全民共治健身万步行”活动,具体设想安排如下:


一、活动宗旨


着力提高生态环保公众参与度。大美渭南,以我当先。号召全民参与,从我做起,学环保,懂法规,关爱生态环境,珍惜生命健康。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略)


三、活动内容


以生态环保为主题,以文化体育活动为载体,组织开展征文、诗歌朗诵、书画作品、摄影赛事活动。


招募启示

生态文明的建设涉及多种学科,需要环境保护、生态科学、污染监测、水体治理、护林防沙、水土保持等具体方向的专业技术人才,也需要相关工作的行政、组织与管理人才。本协会作为全新的社会团体职能型管理机构,需从管理制度、机构设置、人才调配及相关的普通工作,资金保障等层面的相关工作顺利进行。


协会现在面向各县市区域招募志愿者。对拥有相关教育背景和知识储备,在环境治理、污染检测、节能减排、清洁能源、新材料以及种植、养殖、生物药业、土壤生态治理、物种保护等方面有组织、管理工作经验的个人和机构优先招募。


招募条件


1、个人会员;面向社会各界广泛招募生态环境保护志愿者,凡加入本协会的志愿者均在中国志愿服务网注册,每人配发精美的衣帽袖章一套,会费标准是每人每年100元,申请书一份。


2、常务人员:计划招募管理人员4人,专业技术人员2人,文化和法律宣传人员4人(常务人员都付工资,工资额度待定)。


3、单位会员年费用:(1)常务理事单位是20000元;


(2)副理事长单位是30000元;


(3)理事长单位是50000元以上。


募捐启示


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陕西省民政厅(2021.04.07日发布)关于公益性社会团体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公告,本协会获得2019年度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名单(第二批)第140号。


本协会目前已经完善了所有相关手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2020年第27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有关衔接事项的公告》(2021年第3号)要求,现将2019年度第二批、2020―2022年度第一批符合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公告如下。企业或个人通过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3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我们等你


在国家扶植力度不断加强,民众对绿色、健康、环保的全新生活方式期望值越来越高的形势下,从事和绿色生态文明建设相关的工作将具备难以估量的发展前景。诚望所有胸怀远大,专业对口,技术过硬,有意愿致力于环境保护和生态发展建设的精英、以及社会各界富有爱心和奉献精神的有识之士,积极加入到这个神圣的绿色建设兵团中来。用我们的双手共同撑起一片蓝天,建设好绿色渭南,让我们的渭河母亲再展笑颜,让我们的家园充满温馨、幸福,文明、进步,美好永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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