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调整依据《国务院关于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意见》(国发[2018]16号)和《湖北省企业工资指导线制度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并经省人民政府授权。指导线的确定根据湖北省2017年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2018年度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并经过了对影响全省企业职工工资水平相关指标的定性和定量分析。
另外,对我市工资水平偏高、工资增长过快的主业不处于充分竞争行业和领域的国有企业,根据国家和湖北省有关政策,从严控制其工资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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