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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企业个人营业执照网上公示(营业执照网上公示)


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两证整合”改革实施后设立个人登记的个体工商户通过简易程序办理注销登记的,无需提交承诺书,也无需公示。个体工商户在提交简易注销登记申请后,市场监管部门应当在1个工作日内将个体工商户拟申请简易注销登记的相关信息通过省级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企业、政务信息平台、部门间的数据接口(统称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送给同级税务等小微部门,税务等部门于10天(营业执照自然个人日,下同)内反馈是否同意简易注销。对于税务等部门无异议的,市公示场监管部门应当及时办理简易注销登记。税务部门不提异议的情形与本通知第一条相关规定一致小微。


三网上、压缩简易注销登记公示时间

公示

将简易注销登记的公示时间由45天压缩为20天,公示营业执照期届满后,市场主体可直接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企业办理简易注销登记。市场主体应当在网上公示期届满之日起20天内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可根据实际情况申请适当延长,最长不超过30天。市场主体在公示后,不得从事与注销无关的生产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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