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0年12月2安徽省1日起,在天津、河国税局北、发票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查询、广东、重庆、四川、宁波和国税局深圳等11个地区的新办纳税人中实行专票电子化,受票方范围为全国。国家税其中,宁波、石家庄和杭州等3个地区湖南省已试点纳税人开具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发票的受票方范围扩至全国。
自2021年1月21日起,在北京、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西、海南、贵州查询、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大连、厦门和青岛等25个地区的新办纳税人中实行专票电子化,受票方范围为湖南省全国。
电子专票由各税务局省税务局国家税监制,采用电子签名代替发票专用章,属于增值税专用发票,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增值税纸质专用发票相同。
纳安徽省税人开具税务局增国家值税专用发票时国家,既可以开具电子专票,也可以开具纸质专票。受票方索取纸质专票的,开票方应当开具纸质专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