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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申报的时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时间的有关规定是什么)

个人所得税是与我们每个人息息相关的一项费用,每个月发工资的时候你是否在想,要是不用扣税就好了,现在终于有机会把交的税都收回来了。


今天我们的办公室就出现了这样一幕。


同事A:今天操作退税了,去年所交的税费全部退给我了,开心。


同事B:我操作了,不过只退回了缴纳总金额的一部分。


同事C:为什么我还需要补缴[流泪]。


你们身边的小伙伴是否也有遇到过上述的这些情况。能退都是开心的,无论多少。那要是遇到需要补缴的小伙伴也不必难过,说明你的收入不菲。


今年的个税汇算为防止扎堆在月初办理,税务部门开启了预约制。申请在3月1日至3月15日期间操作的,可以在2月16日至3月15日预约。3月16日以后,无需预约即可登录手机个人所得税APP直接办理。现在大家就可以直接办理了。


那么怎样操作呢?


1.首先在应用中心搜索【个人所得税】APP,下载并注册账户









2.登陆个人所得税APP,在进行2021综合所得年度汇算之前,我们先进行专项附加填报。



3.专项附加填报有6种类型可供选填,可根据自身情况实际填写,其中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



A. 子女教育,具体步骤如图










注意:子女教育是要求是三岁以后上学儿童,后面就按要求进行下一步填写完设置扣除比例,申报方式就行。


B.继续教育, 基本信息部分和子女教育一样,然后填完下图表格的内容,就可以进行申报了。





C.大病医疗, 需要填写的内容如下图



D.住房贷款利息






E. 住房租金






F. 赡养老人


下图是赡养老人需要注意的,其他情况如实填写就行。



专项附加扣除填报完成以后,我们开始进行最终退税的步骤:2021综合年度汇算


第一步:准备申报


打开首页【常用业务】—【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或者选中间的【2021综合年度汇算】



选择申报年度:2021年度





选择年度以后,出现下图的填报方式。填报方式有两种:【我需要申报表预填服务】 ,【我要填报空白申报表】





这里推荐大家选择【我需要申报表预填服务】,因为选这个的话,税务机关已经预填了部分申报数据,我们只需一键确认即可。



第二步:确认信息需要对个人基础信息、汇缴地、已缴税额进行确认





第三步:填报数据


确认预填的收入和扣除信息无误,可直接点击【下一步】。



第四步:计算税款,提交申报


系统回自动计算【应退税额】,点击【提交申报即可】。





第六步:退(补)税


1.如果存在要退的税款,选择【申请退税】。







第七步:选择银行卡


点击【申请退税】以后,如果没有绑定过银行卡,则需点击【添加银行卡信息】—【确定】,按下图所示输入信息绑定。如果以前绑定过,系统会自动显示银行卡信息。税务局操作以后就会将退税的部分退回到绑定的银行卡。



很多人对专项附加扣除申报条件有疑问,以下是转自深圳服务号的关于专项附加扣除的申报条件:


















下面是我们可能会遇到的一些问题汇总:
01:
有多子女的父母,可以对不同的子女选择不同的扣除方式吗?
答:可以。有多子女的父母,可以对不同的子女选择不同的扣除方式,即对子女甲可以选择由一方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扣除,对子女乙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照每月500元的标准扣除。
02:
如果纳税人在接受学历继续教育的同时取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或者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的,如何享受继续教育扣除?
答: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纳税人接受学历继续教育,可以按照每月400元的标准扣除,全年共计4800元;在同年又取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或者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的,且符合扣除条件的,可按照36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但是,只能同时享受一个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和一个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因此,对同时符合此类情形的纳税人,该年度可叠加享受两个扣除,当年其继续教育共计可扣除8400元(4800 3600)。
03:
纳税人配偶、子女的大病医疗支出是否可以在纳税人税前扣除?
答:纳税人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本人或其配偶一方扣除;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其父母一方扣除。
纳税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按规定分别计算扣除额。
04:
夫妻双方婚前都有住房贷款,婚后怎么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
答: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其贷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年度内不得变更。
05:
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扣除可以同时享受吗?
答:不可以。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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