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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山东省小规模纳税人税收优惠政策(小规模所得税2022年税收优惠政策)




小型微利企业的判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所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小型微利企业的判定以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结果为准,企业办理汇算清缴后确定是小型微利企业的,可自办理汇算清缴当年的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纳税人依据2021年办理2020年度汇算清缴的结果确定是否按照小型微利企业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


优惠政策能否叠加享受。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2022年第10号公告,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已依法享受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其他优惠政策的,可叠加享受该项优惠政策。即,先行享受其他相关优惠后,再叠加享受“六税两费”减半税收优惠政策。


优惠政策享受方式。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3号),纳税人自行申报即可享受该项减免优惠,不需额外提交资料。办理业务可通过办税服务厅、电子税务局办理,具体地点和网址可从省税务局网站“纳税服务”栏目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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