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 商标注册 >

过渡期损益合并利润表(企业合并过渡期损益的会计处理)

证券代码:600758 证券简称:红阳能源编号:临 2015-054


辽宁红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过渡期损益相关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在辽宁红阳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阳能源” 2015 年 9 月实施完


)


毕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中,公司与交易对方在《辽宁


红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


联交易报告书》 就标的资产


中, (沈阳焦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焦煤”、


“标的公司”)100%股权)期间损益进行如下约定:


标的公司股权所对应的净利润(合并报表) (不含评估基准日当日)与交割


日(包含交割日当日)之间(过渡期间)的损益按照下列方式处理:


如标的资产过渡期间出现亏损, 资产出售方将根据在专项审计报告出具日后


30 日内,按照其原对沈阳焦煤的持股比例,以现金方式向红阳能源补足。如标


的资产过渡期间盈利,盈利部分由本次交易完成后沈阳焦煤股东享有。在交割后


各方应尽快委托具有证券期货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根据中国会计准则


进行专项审计, 并出具有关审计报告, 以确定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期间损益数额;


针对交割而实施的专项审计,各方同意,如果交割日是日历日的 15 日以前(含


15 日),则该专项审计的审计基准日为交割日所在月的前月最后一日;如果交割


日是日历日的 15 日以后(不含 15 日) ,则该专项审计的审计基准日为交割日所


在当月的最后一日。


标的资产于 2015 年 9 月 24 日完成交割,根据《辽宁红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


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约定,专


项审计的审计基准日确定为 2015 年 9 月 30 日。 由于 2014 年 9 月 30 日为标的资


产评估基准日,合并过渡期损益表期间确定为 2014 年 10 月 1 日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


公司委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沈阳焦煤 2014 年 10


月 1 日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期间合并过渡期损益表进行了审计, 并出具《专项审


计报告》 XYZH/2015CCA10008)


( ,确认标的资产过渡期损益为-129,771,068 元。


2015 年 12 月 8 日,公司全额收到沈阳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信达资


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西藏山南锦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西藏山南锦瑞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西藏山南锦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向公



司支付的补偿款 129,771,068 元。


特此公告


辽宁红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12 月 8 日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联系我们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