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 商标注册 >

青岛最新增值税发票限额规定(增值税发票单张限额规定)

原标题:公积金缴存额度调整明起实施


住房公积金缴存额度调整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家部委有关文件及青岛市有关规定,自2018年7月1日起,全面调整青岛市2018年住房公积金缴存额,将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由2016年职工月平均工资调整为2017年职工月平均工资。


规范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根据《关于改进住房公积金缴存机制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的通知》要求,将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调整为不得高于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保持不变,仍为不得低于青岛市上一年度月平均最低工资标准。此外,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继续执行单位和职工各自缴存比例不应低于5%、最高不得超过12%的政策。


明确2018年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缴存额上下限。根据青岛市统计部门公布的2017年平均工资数据,2018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20884.74元。按照最高缴存比例12%计算,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各为2506元。


根据省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市南区、市北区、青岛西海岸新区、崂山区、李沧区、城阳区2018年缴存基数下限为1768.33元,按照最低缴存比例5%计算,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各为88元;即墨区、胶州市、平度市、莱西市缴存基数下限为1602.5元,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各为80元。


据悉,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须在缴交2018年7月份住房公积金前,完成本年度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的调整工作,以免影响正常缴存。


公积金贷款推行网上预申请


为进一步提高贷款业务办理效率,自2018年7月1日起,青岛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将全面推行网上预申请。申贷职工(或房地产开发企业)可提前通过公积金网上营业厅在线提交贷款申请,无需在前台手工填写纸质表格,由前台柜员在业务受理时通过系统调用打印,有效节约现场办理等待时间,为职工申贷提供更多便利。


网上预申请具体操作如下:首先,登录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网上营业厅个人普通版或专业版,根据申贷类别,在功能导航栏选择“商品房预申请登记”或“二手房预申请登记”。其次,点击“登记”开始录入。再次,根据表格所示内容逐项登记,其中黄色信息栏为必填项,所有信息登记完成后,点击右下方“登记”。最后,网上预申请成功后,系统会显示登记条目。请按提示信息,携带相关材料到住房公积金前台办理申贷手续。柜面办理时,公积金中心将根据网上预申请信息自动生成并打印《青岛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


大力整治违规提取行为


据悉,为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公安部《关于开展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的通知》精神,有力遏制骗提套取公积金行为,自8月1日起,青岛市将对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政策进行规范,进一步加大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治理力度。


针对2017年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上线以来,极个别职工在非法中介的帮助下,利用接续平台和当地提取政策违规套取住房公积金的行为,青岛市将对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政策进行规范。首先,青岛市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业务全部通过全国异地转移接续平台线上办理。其次,异地缴存职工将账户余额转移到青岛市时,须在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稳定缴存半年以上。第三,异地缴存职工将账户余额转移到青岛市后,不再继续缴存,以非本市户籍离职或农村进城务工人员离职的原因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须住房公积金账户转入青岛市半年以上。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联系我们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