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南海区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办理依据:
1、国家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55号令《南海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2生产经营、佛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9号修正的《南海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化学药品》;
3、佛山市《佛山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
4、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经营》。
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许可证证办理所需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企业法人身份证或护照原件扫描件;
3、危险化学品经危险品营单位危险品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员、两个从业人员的培训证书原件;
4有、注册地址租赁合同原件;
5、注册地址几种的房屋产权证复印件盖申请单位公章;
6、危险化学品品名清单;
7、许可证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
8、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9、其它相关的递交材料。
南海公司单位主要负责人危险和主管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和业务人员经过专业培训,并经考核,取得上岗几种资格;南海企业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有本危险单位事故应急生产经营救援预案,南海公司申请单位需提交的文件资料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申经营请表》化学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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