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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专用发票丢失后可以作废吗(增值税专用发票作废的发票丢了该怎么办)

行政相对人名称: 中山市宏信贸易有限公司




你(单位)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中文三联无金额限制版),发票数量为369份,发票代码:4400153130,发票号码:19190032-19190400,丢失广东增值税普通发票(二联无金额限制版),发票数量为8份,发票代码:4400151320,发票号码:22699543-22699550。





处罚内容: 作出罚款10010元的处罚决定。





行政相对人名称: 广东东电广告有限公司


你(单位)丢失广东增值税普通发票共7份,发票代码为4400134620,发票号码为05552628到05552634;广东增值税普通发票共9份,发票代码为4400133620,发票号码为10719382到10719390;广东增值税普通发票共4份,发票代码为4400134620,发票号码为05474145到05474148;广东增值税普通发票共3份,发票代码为4400141620,发票号码为03058464到03058466;广东增值税普通发票共91份,发票代码为4400124620,发票号码为04086402到04086492;广东增值税普通发票共33份,发票代码为4400133620,发票号码为03823964到03823996;广东增值税普通发票共12份,发票代码为4400134620,发票号码为00329617到00329628;增值税专用发票共90份,发票代码为4400133140,发票号码为12690646到12690735;增值税专用发票共28份,发票代码为4400134140,发票号码为18712201到18712228;增值税专用发票共70份,发票代码为4400134140,发票号码为26929791到26929860;增值税专用发票共50份,发票代码为4400134140,发票号码为18701951到18702000,共丢失发票397份,存在丢失发票的违法行为。


处罚内容: 对你(单位)丢失发票的违法行为处罚23800元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


行政相对人名称: 东莞市铭旺模具有限公司


违法事实: 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代码4400191130,起始号码30051996,终止号码30052046 《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 定额发票金额在10万元以上(不含本数),或非定额发票数量在51份以上,且不属于轻微情节,或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


处罚类别: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处罚内容: 《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 定额发票金额在10万元以上(不含本数),或非定额发票数量在51份以上,且不属于轻微情节,或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罚款金额(万元): 1




发票丢失后的具体处理方法

1、同时丢失“发票联、抵扣联”;丢失“发票联”或“抵扣联”


同时丢失“发票联、抵扣联”:凭加盖销售方发票专用章的相应发票记账联复印件(注意一般销售方的记账联不要求加盖发票专用章,如果受票方丢失发票联和抵扣联,需要对记账联加盖发票专用章后把复印件交付受票方使用),作为记账凭证、退税凭证或抵扣凭证。


丢失“发票联或抵扣联”:丢失“发票联”,纳税人可凭抵扣联复印件作为记账凭证;丢失“抵扣联”,纳税人可用发票联复印件作为退税凭证或抵扣凭证。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等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20年第1号)第四条。




2、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账联”


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账联丢失怎么处理未做明确规定。一般情况下,可以用发票联或抵扣联等其他联次复印件作为记账凭证。注意:丢失记账联一方保存好提供发票复印件一方相关证明,证明要点:与原件一致、加盖原件保存单位公章或个人签章。




3、丢失普通发票“记账联”


丢失普通发票记账联,要取得发票联复印件,由提供发票联复印件单位出具相关证明,并由提供人签章。证明相关要点:与原件核对无误,加盖原件保存单位公章或个人签章。




4、丢失普通发票”发票联”


文件中没有明确规定,但实际操作中要取得原开票单位加盖公章证明且注明原来凭证号码、金额、摘要等,由经办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单位领导审批后作为原始凭证。


政策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会字〔1996〕19号)第五十五条规定:(五)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如有遗失,应当取得原开出单位盖有公章的证明,并注明原来凭证的号码、金额和内容等,由经办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领导人批准后,才能代作原始凭证。如果确实无法取得证明的,如火车、轮船、飞机票等凭证,由当事人写出详细情况,由经办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领导人批准后,代作原始凭证。


注意:由提供发票联复印件单位出具相关证明,并由提供人签章。证明相关要点:与原件一致,加盖原件保存单位公章或个人签章。


提示:各省对于丢失普通发票如何入账规定不一。具体以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执行为准。




5、丢失空白发票(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


首先应当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然后填报《发票挂失损毁报告表》,持税控设备到主管税务机关或自行办理电子发票退回或作废手续。


风险提示:丢失发票或者擅自损毁发票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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