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 海外移民投资 >

月饼开增值税发票税率是多少(月饼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吗)




很多企业在中秋节日时,会给员工发放月饼作为节日福利,又或者是将月饼作为礼物同客户联络感情。小巧的月饼虽然承载着企业对员工的关怀、对客户的关心,但可别忽视其多少背后的税务风险,今天我们就分析下企业发放月饼应该缴纳哪些税。







发放给是员工的税务处理



1.增值税:


如果发票企业是外购月饼作为福利费,那么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第一款规定,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吗或者应税劳务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因此这种情况下,即使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也不能抵扣进项税,应该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抵扣。


如果开企业以自产的月饼发税率放给职工,那么则视同销售处理,对应的进项税额是可以抵扣的。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第五款规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应视同销售货物。


2.企业所得税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月饼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用途的,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者提供劳务,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可以%的部分,准予扣除。


根据《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28号)第二条第三款规定,企业将资产用于职工奖励或福利,因资产所有权属已发生改变而不属于内部处置资产,应按规定视同销售确定收入。


因此,无论用自产的月饼发放给职工,还是用外购的月饼发放给职工,企业所得税均需要视同销售。


需要注意的是:视同销售收入价格的确定,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增值税年第80号规定,企业发生《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28号)第二条规定情形的,除另有规定外,应按照被移送资产的公允价值确定销售收入。同时,发放的月饼计入职工福利费,在不超过本年度工资薪金可以的14%内据实扣除。


3.个人所得税


如果企业外购月饼作为福利,发放给员工,那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属于工资薪金所得;而个人所得的形式既包括现金,也包括实物,所得为实物的,应当按照取得的凭证上所注明的价格计算纳税。


因此,企业给员工发月饼,在理论上应当并入当月工资薪金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然而,现实中绝大多数企业并未真正预扣预缴,企业要注意这是存在税收风险的。







赠送给客户的税务处理



1.增值税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第八项规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专用或者个人应视同销售货物。


因此,无论是外购还是自产月饼赠送给客户均需要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率税。



增值税




2.企业所得税


向客户送月饼,属于交易应酬,因此在企业所得税的税务处理上,一方面,如上文提到的,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处是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28号)规定,向客户送月饼和作为专用职工福利发放给企业员工一样视同销售。


另一方面,要按照业务招待费的相关规定税前扣除,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月饼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3.个人所得税


客户收到月饼,属于个人偶然所得,应按“偶然所得”项目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但这显然不太现实,所以只能是赠送月饼的企业代扣代缴。然而,现实中也很少看到企业如实申报代缴,这当然也是税收风险。




其他常见问题



1.向离退休人员发放月饼是否涉及个税


企业向离退休人员送月饼,属于实物的赠送,不适用免税的规定。因此,企业发放给离退休人员的月饼,也应按工资薪金所得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法律依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条开:抵扣个人所得的形式,包括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和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所得为实物的,应当按照取得的凭证上所注明的价格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无凭证的实物或者凭证上所注明的价格明显偏低的,参照市场价格核定应纳税所得额……


2.购买月饼供员工工作时间食用吗,是否涉及个税


这种情况属于集体福利发票,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原则,对于发给个人的福利,不论是现金还是实物,均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但目前对于集体享受的、不可分割的、非现金方式的福利,原则上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因此,公司购买的月饼,让员工在工作时间领取食用,属于上述集体享受的、不可分割的、非现金方式的福利(即使每人分到的数量相同,也适用),因此无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3.发放购物卡存在的风险


  • 购入大量购物卡容易被税务局风险监控;
  • 购物卡中费用并未实际发生,存在多少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风险;
  • 购物卡用来发放员工福利费,存在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风险;
  • 购物卡用来给客户送礼,属于业务招待费,需要代扣代缴20%个人所得税。并且还有涉嫌商业贿赂、行贿受贿的风险!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联系我们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