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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工商局后面的别墅(苏州 工商局)


政经谭


房地产离不开政策与宏观经济、金融大环境。高屋建瓴、大处着眼,才能真正读懂房地产。


北京施行限购 首套房首付35%二套房不少于50%


9月30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促进本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明确自印发之日起施行限购政策,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5%,二套房首付比例将不低于50%。


通知明确,加大住宅用地供应力度,合理调整土地供应结构。积极推进土地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一步加大住宅用地供应力度,并工商局结合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加大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的供应比例,保证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积所占比重不低于70%,在满足刚性住房需求的同时,兼顾满足改善性住房需求。


加快自住型商品住房用地供应。为有效稳定房地产市场,各区要进一步加大自别墅住型商品住房用地供应,除东城区、西城区、石景山区外,其他区要于2016年内尽快安排一批自住型商品住房用地入市交易。


强化“控地价、限房价”的交易方式。在严控地价的同时,对项目未来房价进行预测,试点采取限定销售价格并工商局将其作为土地招拍挂条件的措施,有效控制房地产价格快速上涨。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自持部分住宅作为租赁房源,满足城市居民租房需求。


进一步完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5%,购买首套非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自住型商品住房、两限房等政策性住房除外)。


对拥有1套住房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无论有无贷款记录,首付款比例均不低于50%;购买非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


加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及其销售行为的管理。对报价明显高于周边在售项目价格和本项目前期成交价格且不接受指导的商品住房项目,属于期房预售的暂不核发预售许可证书、属于现房销售的暂不办理现房销售备案。对取得预售许可或办理现房销售备案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要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公开全部销售房源。


商品住房项目在销售中,要继续严格执行明码标价、一房一价规定,实际销售价格不得高于申报价格。开发企业应在交易场所醒目位置明确标示所有可售房源及其价格等信息,不得把明码标价变成口头告知,不得采取拖延开盘苏州市时间或控制房源等手段捂盘惜售,故意制造房源紧张气氛;不得标示虚假信息或使用欺骗性、模糊性的语言误导消费者,侵害消费者知情权、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


严肃查处房地产市场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肃查处、严厉打击开发企业捂盘惜售、囤积房源、闲置土地、炒地,以及房地产经纪机构参与炒房、哄抬房价、发布虚假房源及价格信息等违法违规行为。


另据观点地产新媒体了解,9月29日,北京市住建委负责人带队,联合北京市发展改革委、市工商局等部门组成检查组,对亦庄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锐金顶、丰台区公园懿府等项目进行了专项检查。


据悉,此次专项检查主要针对“近期群众反映的部分房地产开发项目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等严重扰乱房地产市场秩序的行为”。


国土部:全国将停止别墅类供地 联排低密度项目审批将受控


近日,国土资源部召开新闻发布会,表示将进一步从严土地管理。全国各地将停止审批别墅类供地和办理相关用地手续,对联排别墅、低密度花园等类别墅项目的审批也将进一步控制。


同时,全国要严格限制低密度、大套型高档住房的土地供应,从而进一步调控住房供应结构。


2003年,《关于清理各类园区用地加强土地供应调控的紧急通知》曾要求,要求优化土地供应后布局和结构,停止别墅类用地的土地供应。此后,别墅类用地的管控持续升级。


与此前的管控相比,国土部此次的表态已经涉及“联排别墅、叠拼别墅、墅级洋房”等低密住宅。


过去一年以来,房地产市场回暖,部分城市出现暴涨现象,包括别墅在内等产品均受到影响。据亚豪机构统计数据显示,2015年北京别墅市场成交量为3677套,成交面积达114.5万平方米,同比分别增长99%、90%,这一成交量也创造了近6年北京别墅市场新高。与此同时,2015年北京别墅市场成交均价为3.44万元/平方米,基本与去年持平,也达到历史高位水平。


而据观点地产新媒体了解,近期,包括厦门、苏州、杭州、南京、昆山也纷纷重启限购政策,在房价上涨压力之下,预计未来重启限购的城市会超过十个。


最新消息显示,9月30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促进本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明确自印发之日起施行限购政策,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5%,二套房首付比例将不低于50%。


苏州发文规范房地产价格 打击捂盘、哄抬房价等行为


9月30日,在江苏省召开房地产工作座谈会后,苏州市物价局正式发文,要求进一步加强商品住房价格监管,规范房地产价格行为。


观点地产新媒体查询,文件明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价格主管部门应当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提醒、约谈、告诫,必要时暂停其价格申报,并建议由住建部门暂缓核发预售许可证。


具体情形包括:申报价格明显高于开发建设成本及行业合理利润或周边同类型楼盘价格;完成价格申报后超过规定期限未向住建部门申请录入商品房销售网上管理系统;出现社会集中反映的价格问题的;价格违法行为轻微,依法可以不予以行政处罚的;价格主管部门认为有必要提醒告诫的其他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价格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必要时予以公开曝光,并建议由国土部门强化对其参与土拍资格审查,提高其参与土地竞买条件。


具体情形包括:苏捏造、散布涨价信息,伪造鼓吹交易数据制造“恐慌”氛围,以及捂盘惜售、变相囤积房源、“饥饿营销”等恶意炒作、哄抬房价、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行为。


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以认购、预订、排号、发放VIP卡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取或变相收取定金、预订款等性质的费用,借机抬高价格。


以土地拍卖、政策调整等为借口哄抬价格;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采取虚构原价、虚构降价原因、虚假优惠折价、谎称降价或者将要提价等手段,或使用州市欺骗性、误导(性的语言、文字、图片、计量单位等标价方式诱导(他人与其交易进行价后格欺诈。


不按照规定的内容和苏州方式明码标价,未在销售场所显著位置公示“一房一价”信息、影响价格的相关因素、房屋销售过程中涉及的相关费用、已售出的房源及成交价格等内容等。


此外,对于不按规定执行价格申报制度且拒不纠正,虚构成本及提供其他虚假价格申苏州市报材料,违反诚实信用原则,超过申报价格销售房屋等向维,价格主管部门应当将其行为纳入不良信用记录,并建议由住建、国土部门依法暂停其网上销售,降低直至取消其开发资质,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参与土地公开出让市场竞买和参与苏州房地产开发建设的资格。

州市

另悉,9月28日,江苏省召开的房地产工作座谈会上,省长石泰峰也指出,城市政府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对遏制房价过快上涨态度一定要坚决、旗帜一定要鲜明、措施一定要扎实。房价上涨过快的城市,要坚持标面的本兼治,既要出台应急性措施,也要研究长远方案,从供需两方面入手精准调控。


天津连夜发文:一套房以上外地居民暂停购买新房及二手房


继北京、广东、江苏等省市相继出台房地产调控政策后,9月30日晚间,天津市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旨在调节市场供需结构,促进市场供需平衡,并将于10月1日起实施。


据观点地产新媒体面的查询,《意见》明确,天津市将实施区域性住房限购,强化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即在本市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市内六区和武清区范围内再次购买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对在市内六区和武清区范围内购买首套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申请商业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40%。


加强住房金融监管。金融管理部门要对商业银行执行国家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加强监督检查,督促商业银行严格对购房人首付款核查,严禁各类机构违法开展首付贷、过桥贷等金融杠杆配资业务,维护住房信贷市场秩序,防范金融风险。


加强新建商品住房销售许可管理。对未按照土地使别墅用权出让合同约定期限取得基础部位验收证明,以及取得基础部位验收证明后30日内未申请办理销售许可的商品住房项目,提高申请商品住房销售许可工程形象部位标准,6层以下(含6层)建筑需达到封顶,7-12层建筑需达到6层以上,13层以上)(含13层)建筑需达到总层数的50%。


商品住房项目建筑规模苏在3万平方米以上的,每期申请销售许可面积不得低于3万平方米(尾盘除外),商品住房项目建筑规模在3万平方米以下的,须一次性办理商品房销售许可。预售许可的最低规模不得小于幢。项目建筑规模以规划许可证记载面积为准。


严格新建商品住房价格申报制度。《意见》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申请办理新建商品房销售许可时,应当在商品房销售方案中申报每幢房屋单位建安造价、销售单价上限和每套房屋销售价格上限。房地产开发企业及代理中介机构不得高于)公布的销售价格上限宣传和销售商品住房。


同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销售代理机构对未取得销售许可的商品房项目,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购房人收取或变相收取定金、预定款等性质的费用。房地产开苏州发企业不得以反复预定的方式囤积准售房源,每套房屋预定次数不得超过2次。商品住房严格实行购房实名制,认购后不得擅自更改购房者姓名。


观点地产新媒体不完全统计,近期包括北京、天津、杭州、南京、深圳、济南、厦门、武汉等城市均出台房地产调控措施,包括重启限购,专项打击捂盘、涨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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