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该省财税收入指标包括财政收入增长、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税收收入占财政收入的比重三个数值。以往,财税指标在安徽省政府目标考核中所占权重较高,近年来仅次于脱贫攻坚、空气质量、深化改革、公共安全等指标权重。
此次,安徽省政府取消财税收入考核指标后,各市政府也陆续取消了对县、区政府的财税收入考核指标。同时,各省直单位牵头的单项考核,也相继取消了税收增长考核指标。
“在我们的协调下,安徽省加快皖北发展办公室及时取消了对皖北地区的税收增长考核指标。”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收入规划核算处处长李今是介绍,“下一步,对尚未取消考核的个别县、区政府,将由上级税务部门出面协调,切实为基层减轻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