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明确,我省新增商事主体申请档案管理工商户服务的,按企业照该商事主体社会海南保险缴纳机构确定档案管理服务边信息公开界。商事主体在省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参保缴费的,由省人力资源开发局(省就业局)受理;在市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参查询保缴费的,由同级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网上查询理机构受理。
推进档案信息系统建设方面,《通知》要求,省人力网上查询资源开发局要加强全省档案信息系统查询建设的统筹工作,指导各市县开展档案数据标准化采集、个体规范档案数据化管理和使用,大力个体推进流动人员档案信息系统推信息公开广工商户、组网和数据共享等工作,逐步实现全省流企业动人员档案信息数据网上可海南查、日常服务网上可办,为海南自贸港人员流动提供优质高效经办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