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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河北唐山芦台经济开发区税务局新华路办公区(国家税务总局唐山市路北区税务局)

3月28日,唐山劳动日报刊登《唐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芦台经济开发区分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此次出让地块位于芦台经济开发区249号、265号地块。




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39号令),经芦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批准,唐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芦台经济开发区分局决定挂牌出让2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名称:芦台经济开发区249号地块


宗地位置:芦台经济开发区农业总公司三社区


规划用途:工业用地


土地面积:31093.91平方米(46.64亩)



地块名称:芦台经济开发区265号地块


宗地位置:芦台经济开发区农业总公司三社区


规划用途:工业用地


土地面积:43046.29平方米(64.57亩)









二、竞买人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无欠缴土地出让金、闲置土地及违法、违规、违约等不良记录的,均可申请参加竞买(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只接受中文书面申请、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


五、获取挂牌文件的时间和地点:申请人可于2019年3月29日-2019年4月28日到唐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芦台经济开发区分局获取挂牌文件。于2019年4月8日-2019年5月6日到唐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芦台经济开发区分局提交竞买申请,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5月6日16时30分,挂牌报价时间为2019年4月29日-2019年5月8日,经审查,竞买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出让人将在交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当天的17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国家税务总局河北唐山芦台经济开发区税务局新华路办公区。


挂牌报价时间详见上表。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转入现场竞价,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本次挂牌不再组织现场踏勘,有意竞买者自行踏勘现场。


(三)本次挂牌出让公告内容如有变化,出让人将按规定在《唐山劳动日报》和中国土地市场网发布补充公告,届时以补充公告为准。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排女士


唐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芦台经济开发区分局


2019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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