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5号
为充分运用大数据防控疫情,实现交通出行全程可追溯和数据闭环管理,坚决阻断传染源,根据十堰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第38号)要求,现就启用“十堰e出行”(测试版)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即日起,市内返汉及就医就诊等特殊情况需要通行的,可通过“十堰e出行”平台申请电子通行证。
三、居民出行须“一人一证”,并主动配合交通检查站点执勤人员查验电子通行证和相关证件。
四、全市各检查站点对出示有效电子通行证的,扫码查验、体温检测后放行。
五、“十堰e出行”平台将根据十堰市疫情防控情况动态更新,审批条件根据相关政策相应调整。
咨询服务电话:8112742、8112743(十堰市)
5526715、5228106(丹江口市)
附件:“十堰e出行”申请须知及网上申请流程
丹江口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3月1日
附件
“十堰e出行”申请须知及网上申请流程
一、申请须知
根据省、十堰市和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相关通告、通知精神,为了您的申请能够迅速通过审批,请耐心阅读以下内容,并在出行前8小时提出申请。
(一)申报对象。
1.市内返汉人员;
2.赴十堰市就医就诊人员;
3.其他需要通行的特殊人员。
(二)务必如实、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及出发地、目的地地址(转诊就医的须填写出发地医院和目的地医院名称)。
(三)返汉人员需上传如下证明材料。
1.所在地社区(村)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健康证明;
2.目的地区级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意返岗或返回证明。
(四)其他通行人员需上传如下证明材料。
1.出发地社区(村)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健康证明;
2.出行事由证明材料(如返岗单位证明,就医接诊、转诊证明,出院证明,购药病历等)。
上述政策如有变化,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将及时对外发布。
二、网上申请流程
(一)按照《十堰e出行申请须知》规定,出行人向相关单位申请获取相关证明材料。
(二)扫描“十堰e出行”二维码或登录链接:https://fy.ctinc.cn/permit,进入“十堰e出行”网上申报网页,点击“我要申请”按钮,进入出行申请页面。
(三)进入出行人员申请页面后,填写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并上传身份证正面照片。
(四)填写单位名称、通行车牌号码,出发地、目的地和出行事由(防疫返岗、就医、出院、购药等)。
(五)出行人按照离丹返汉及十堰市内通行申请要求,分别上传各类相关证明文件照片。
(六)发送短信验证,核实无误后提交审批。
(七)网上审批结果以短信方式进行推送,也可以在“十堰e出行”首页“我要查询”点击查询办理结果。市内返汉人员申请由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审批。如申请成功将显示电子通行证和二维码(自网上生成之时起,市内返汉的48小时内有效,赴十堰市就医就诊的24小时内有效);如申请不成功将显示审核未通过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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