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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澜那个中国银行可以开户(深圳观澜哪里有中国银行营业厅)

(上接D204版)


单位:万元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 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 国机集团及下属企业、单位


1)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2)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企业、单位


①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及下属企业、单位


②广州电器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及下属企业、单位


③中国一拖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企业、单位


④中国机械设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及下属企业、单位


⑤苏美达股份有限公司及下属企业、单位


2.广东擎天粤鼎模具有限公司


3.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及下属企业、单位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1. 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企业、单位


(1) 国机集团为公司的控股股东,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中上市公司的关联人定义第一条规定;


(2) 国机集团的下属企业、单位包括: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电器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一拖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机械设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苏美达股份有限公司等,为国机集团的控股子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中上市公司的关联人定义第七条规定。


2. 广东擎天粤鼎模具有限公司


公司的副总经理陈传好为广东擎天粤鼎模具有限公司董事长,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中上市公司的关联人定义第七条规定。


3.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及下属企业、单位


(1)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的股东,持有公司股份:9.35%。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中上市公司的关联人定义第五条规定;


(2)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的下属企业、单位为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中上市公司的关联人定义第七条规定。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公司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较好,具备良好履约能力和支付能力,前次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合同或订单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与关联人之间存在采购商品、接收劳务及租赁资产的关联交易,将按照市场价格或经双方协商同意:以合理成本费用加上合理的利润确定的协议价格进行定价,并采用合同约定的结算方式,按照项目进度进行付款。


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与关联人之间存在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将按照市场价格或经双方协商同意:以合理成本费用加上合理的利润确定的协议价格进行定价,并采用合同约定的结算方式,按照项目进度进行收款。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本次预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将在上述预计的范围内,根据业务开展情况与相关关联方签署具体的交易合同或协议。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从关联人处采购商品、接受劳务及租赁资产,是按照市场价格或成本费用加上合理的利润而确定,一般不高于市场交易价格,因此有利于降低交易成本。此外借助关联人所在地区的团队与资源,可解决距离产生的效率问题,更好地为所在地的客户服务,进而推广现有业务。


因公司具有较强的研发能力和生产能力,可与关联人在产业链上存在互补关系,向关联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有助于加强对市场的影响力,提高市场占有率。


因此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从关联方采购商品、提供劳务、租赁资产、向关联方销售商品、与关联方间接受劳务和提供劳务的交易,符合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客观需要。


(二)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合理性


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与关联人间的交易是从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出发,按照市场价格或经双方协商同意、以合理成本费用加上合理的利润确定的协议价格进行定价,按照项目进度进行付款,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三)关联交易的持续性


关联交易在公司同类业务所占比重较小,公司主要业务、收入、利润来源对关联交易无重大依赖,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未产生不利影响。


五、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已对上述关联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并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截至目前,上述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科创板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关联交易价格遵循公允定价原则,按市场化原则协商定价,未发现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综上所述,中信建投对公司预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1. 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2. 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3.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128 证券简称:中国电研 公告编号:2021-01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6月4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地点: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204号1号楼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至2021年6月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注:股东大会将听取《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部分公告已分别于2021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将另行公布。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2、议案6、议案7、议案8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8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国机资本控股有限公司、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有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企业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企业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3、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信函方式进行登记,信函登记以送达公司时间为准,须在登记时间2021年6月1日下午17:00点前送达。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二)登记时间、地点


登记地点: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204号1号楼董事会办公室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


通信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204号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510399


联系电话:020-89050837


联系人:孙溢、饶强华


(二)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现场会议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并请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三)为配合当前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相关安排,公司建议股东及股东代表采用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四)需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并配合会场要求进行登记并接受体温检测、出示健康码等相关防疫工作。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6月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公司代码:688128 公司简称:中国电研


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一、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1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2 公司负责人章晓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韩保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裘金法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3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128 证券简称:中国电研 公告编号:2021-009


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金额: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元(含税)。公司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数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红金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08,245,392.47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0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以2020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404,5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121,350,000元(含税), 占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42.92%。本年度公司不送红股、 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暂不分配。若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 完毕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金额不变”的原则对每股分 红金额进行相应调整。


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须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本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要求,综合考虑了股东回报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现金分红水平合理,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情形,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 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证券代码:688128 证券简称:中国电研 公告编号:2021-011


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延期并使用募集资金向新增实施主体


提供借款用于募投项目的公告


● 募投项目“电器质量基础技术研发能力提升项目”将增加实施主体威凯(深圳)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新增实施地点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新澜社区观光路1301-16号和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裕丰路16号,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22年12月。


● 公司计划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电器质量基础技术研发能力提升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威凯(深圳)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


● 上述事项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及募集资金的用途。


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电研”或“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延期并使用募集资金向新增实施主体提供借款用于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电器质量基础技术研发能力提升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威凯(深圳)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凯深圳”),新增实施地点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新澜社区观光路1301-16号和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裕丰路16号,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22年12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向新增实施主体提供借款用于募投项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922号),公司获准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000万股,发行价格为18.7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93,95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8,149.87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85,800.13万元,上述款项已于2019年10月31日全部到位。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前述事项进行了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安永华明(2019)验字第61008086_A04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及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公司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原计划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差额已在第四项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中扣除。


二、 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延期的情况


(一) 调整的内容


电器质量基础技术研发能力提升项目原计划总投资14,320.00万元,其中募集资金14,320.00万元,建设期为2年,项目实施主体为中国电研及威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凯检测”),项目选址广州开发区开泰大道天泰一路3号,计划在家用电器及电器附件国际标准化创新能力提升、智能电器无线通讯质量基础技术研究、家电智能制造技术研究三个方向上加强研发投入,实现在研发合作、测试能力、技术能力、标准能力、国际合作、服务能力等六个方面的能力提升。


截至2020年12月31日,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2716.16万元,募集资金投入进度为18.97%,结合募投项目实际情况,计划对项目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该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后,全资孙公司威凯深圳将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公司、银行、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二)调整的原因


电器质量基础技术研发能力提升项目建设内容之一是智能电器无线通讯质量基础技术研究和家电智能制造技术研究。深圳作为我国通讯企业的聚群地,拥有全国60%以上的通讯企业,新增深圳无线通讯产品检测基地作为实施地点,能更好利用地理优势,联合相关企业,进一步开展无线通讯体系的检测要求和相关实验室建设规范研究。擎天工业园是公司核心技术研究成果产业化、开展智能装备业务的产业基地,新增此实施地点,有利于家电智能制造技术研究的开展。鉴于此,经审慎考量,公司将增加威凯深圳作为“电器质量基础技术研发能力提升项目”的实施主体,新增实施地点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新澜社区观光路1301-16号(威凯深圳经营地)和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裕丰路16号(擎天工业园)。


受新冠疫情影响,实验室建设、设备购置及安装较原计划有所滞后,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22年12月。


(三)重新论证项目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相关规定:“超过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完成期限且募集资金投入金额未达到相关计划金额50%”,上市公司应当对该募投项目的可行性、预计收益等重新进行论证,决定是否继续实施该项目。公司对“电器质量基础技术研发能力提升项目”进行了重新论证:


1. 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电器质量基础技术研发能力提升项目是中国电研针对我国电器行业产品智能化、市场国际化发展趋势所做出的战略部署,通过在家用电器及电器附件国际标准化创新能力提升、智能电器无线通讯质量基础技术研究、家电智能制造技术研究三个方向上加强投入,将中国电研电器行业质量技术服务能力和水平提高到国际先进水平,帮助我国电器行业打造高质量技术基础,实现国际标准引领。


(1)我国的质量基础设施仍显薄弱,标准体系有待完善


目前我国电器领域的质量基础技术取得了长足进步,支撑了电器领域的快速发展,但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仍显薄弱,不仅社会认知度有待提高,质量基础领域仍存在一些标准体系不完善的问题。且中国作为电子电器产品的制造大国,近年随着制造能力的提升,自主品牌的出口量越来越大,技术创新越来越强,参与制定国际标准的意识和能力也越来越强。因此,提升家用电器及电器附件产品国际标准化创新能力符合我国电器企业由国内走向国际、充分参与国际竞争的行业发展趋势,能够与我国电器产品生产企业在打造优质产品、走向国际市场的战略上实现协作发展,推动中国制造走向世界。同时也有助于进一步扩大公司的国际国内影响力,在提升公司服务质量的同时,能够提高客户粘性。


(2) 家用智能电器市场快速发展,智能电器无线通讯质量基础技术有待提升


近年来,随着人们对于个性化、智能化生活品质的需求日益迫切,家电供给侧不断改革,WIFI、蓝牙、5G等无线通讯技术持续发展与完善,推动了“智慧城市”、“智慧家庭”等生活方式的不断改变,使得智能家电迎来黄金时代。随着家用智能电器市场的快速发展,目前国内的智能家电产品种类繁杂、智能化系统各异,系统相互独立、集成度比较低、各个系统相互联系不大、家庭内部没有统一的平台。


作为电器质量技术服务提供商,目前中国电研正积极推动智能家电控制器国际标准工作组TC72 WG13的成立,在电气与电子工程师协会提出了3个智能家电的国际标准提案,同时参与了智能家电通信可靠性、接口一致性的国家标准制定工作,其中涉及测试方案、技术要求等需要同行业内企业进行长时间的共同开发和磨合,结合市场、行业企业的反馈不断优化测试方案,不断明确产品技术要求。中国电研当前的试验和研发能力与技术发展与市场要求尚有距离,本项目的实施,能够夯实中国电研在无线通讯质量评价领域的基础研发水平,对中国电研开展检测、认证、计量等质量技术服务业务具有直接推动作用。


(3)智能制造技术不断发展


为了适应社会老龄化、消费者个性化、竞争全球化的发展趋势需求,国家出台了《智能制造标准体系建设指南》和《“工业互联网 安全生产”行动计划(2021-2023)》,推动工业互联网与安全生产协同推进发展格局基本形成,工业企业数字化管理、网络化协同、智能化管控水平明显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明显增强。在建设快速感知、实时监测、超前预警、联动处置、系统评估等五种新型能力方面,应用智能传感、测量仪器、边缘计算等技术,实行全要素数据采集;应用大数据分析,实时精准预测,智能超前预警;推动设备系统上云上平台,实现生产全方位实时监测;通过工业互联网创新开展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为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提供商提供广阔的发展空间。本项目的实施,能够提升电器质量基础研发水平,对中国电研开展电器质量技术服务业务具有直接推动作用。


2. 项目可行性分析


(1)公司拥有完善的科研体系及高素质的科研人才队伍


中国电研专注于电器产品生产技术、质量基础技术研发,公司通过持续的研发,始终走在技术变革的前沿。自2010年以来,公司累计主持和参与制修订近600项国际、国家、行业、地方和团体标准,拥有20多项核心技术。当前的中国电研在科研方面建有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国家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等12个国家级科研平台和技术服务平台,23个省部级科研平台,拥有科技研发人员362人(占总人数的14.41%),教授级高级工程师32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1人,国内国际专家库专家217人,在标准化工作方面拥有的15个IEC国际标准对接平台、11个国家标委会/分委会、1位IEC/SC59L主席、8位IEC工作组召集人和30余位IEC注册专家。


(2)公司拥有较好的技术基础


依托以上平台和专家资源,公司前期通过开展“物联网框架下智能家电检测技术研究”、“广东省智能家电检测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典型家电产品机器人生产线集成及应用示范”、“面向家电及信息通信行业的国内国际测试评价互认公共服务平台”等一批研发项目,在智能家电结构安全、电磁兼容(EMC)、智商评测、通讯可靠性、互联互通、大数据、云平台、信息安全、国际认可准则等涉及智能家电无线通讯质量基础技术领域,在智能数控钣金设备、真空成型设备、专用发泡设备、机器人智能装配生产线、自动检测线和试验设备等家电智能制造技术领域开展了大量研究工作。公司目前通过全国10多个产业基地和服务机构,为全球30多个国家、10,000多家客户提供服务,未来的市场仍在发展。


综上所述,公司开展电器质量基础技术研发的团队实力雄厚、基础积累丰富、目标市场可期,具有施行项目的人才、技术、市场基础。通过电器质量基础技术研发能力提升项目的开展,将推动公司在电器质量基础技术领域的积累,进一步提高我国在电器及电器附件国际标准领域的话语权,促进电器行业的整体质量提升。


3. 募投项目经济效益测算


电器质量基础技术研发能力提升项目的实施旨在进一步提升公司质量技术服务能力,加快实现打造国际化质量技术服务机构的战略目标,同时也为行业整体技术水平提升、支撑我国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作出应有贡献。该项目不涉及直接经济效益。


4.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的结论


公司认为该募投项目符合公司战略规划,仍具备投资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公司将继续实施该项目,密切关注相关环境变化,并对募集资金投资进行适时安排。


(四)调整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延期符合募投项目建设的实际需要,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从而有利于保障公司和股东长远利益,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本次向全资孙公司提供借款的计划


(一)本次提供借款的基本情况


公司计划采用借款方式向本次募投项目“电器质量基础技术研发能力提升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威凯深圳提供所需资金,具体借款时间和额度将根据项目付款计划确定,借款直接由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划至威凯深圳募集资金专户,并根据资金到位时间参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借款利息。


(二)本次提供借款对象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威凯(深圳)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3.法定代表人:谢浩江


4.注册资本:1000万元


5.成立日期:2020年03月26日


6.注册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新澜社区观光路1301-16号办公楼1层


7.经营范围:计量服务;标准化服务;其他质检技术服务;软件测试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环境保护监测;新材料技术、节能技术、新能源技术、环保技术的推广服务;科技中介服务;数据处理及存储支持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软件开发;物联网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互联网广告服务;其他广告服务;机械设备的研发;实验室设备、机械设备及配件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检测认证服务;认证认可服务;检验检疫服务;数字内容服务;电工仪器仪表制造;实验分析仪器制造;试验机制造。


8.股权结构:威凯检测持有100%股权(公司持有威凯检测100%股份)


(三)本次向全资孙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募投项目的影响


本次向全资孙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募投项目是公司从自身业务发展的实际需 要出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有利于加快本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 符合募集资金使用管理规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 益。


(四)本次向全资孙公司提供借款后的管理措施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证募集资金安全,全资孙公司将开立募集资金专户, 并与公司、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将监督全资孙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规范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一) 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4月23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延期并使用募集资金向新增实施主体提供借款用于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电器质量基础技术研发能力提升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威凯深圳,新增实施地点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新澜社区观光路1301-16号和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裕丰路16号,并结合实际建设情况将项目延期至2022年12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向新增实施主体提供借款用于募投项目。


(二) 监事会意见


2021年4月23日,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延期并使用募集资金向新增实施主体提供借款用于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延期并使用募集资金向新增实施主体提供借款用于募投项目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上述事项。


(三) 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本次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延期并使用募集资金向新增实施主体提供借款用于募投项目是根据募投项目实际的实施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募投项目“电器质量基础技术研发能力提升项目”的顺利实施,不涉及募投项目内容实质性改变。本次事项已履行了相关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上述事项。


(四)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延期并使用募集资金向新增实施主体提供借款用于募投项目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延期并使用募集资金向新增实施主体提供借款用于募投项目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延期并使用募集资金向新增实施主体提供借款用于募投项目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上网公告附件


1. 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2.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延期并使用募集资金向新增实施主体提供借款用于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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