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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国税局新年贺词(税务局新年贺词简短)

一年来,改革开放不断催生发展活力。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圆满完成。增设一批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新片区。科创板顺利启动推进。减税降费总额超过2万亿元。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提高了,老百姓常用的许多药品降价了,网络提速降费使刷屏更快了,垃圾分类引领着低碳生活新时尚。“基层减负年”让基层干部轻装上阵。放眼神州大地,处处都有新变化新气象。


【解析】


1.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圆满完成:2018年3月份中共中央印发《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提出“各部门、各地区有条不紊有序推进改革”,2018年底基本调整到位,省级以下的党政机构改革由省级领导,所有地方的改革在2019年3月份以前基本完成。2018年底-2019年这段时间很多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减招,但是机构精简改革之后还需要找人办事,所以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录人数还会上升(上升到下次机构改革的时候)。


3.增设一批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新片区:


(1)自由贸易试验区:贸易和投资方面比世贸组织相关规定有更加优惠的政策(主权国家地区划出的特定区域),即关税上有特殊照顾。中国目前一共有18个自贸试验区,2019年7月份新增6个新的自贸试验区(山东、江苏、广西、河北、云南、黑龙江)。


(2)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新片区:以前有,但是重新规划,现在又增设临港新片区。


4.科创:


(1)2018年 在进口博览会上宣布“在现有的主板市场之外,设立科创板新板块”,新板块实行注册制;2019年年初证监会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7月份的时候首批25家科技企业在科创板上市。科创板的注册制主要是形式审核,以前的核准等方式是实质审核。


(2)减税:2018年底经济工作会议中提出“我国要有普惠性减税”,让所有人都能够享受到税收减免带来的优惠;“结构性减税”(对于需要重点扶持的关键行业和重点领域实行结构性减税)。通过“普惠性减税”和“结构性减税”相结合的办法,降低企业负担。


(3)我国制造业产业升级(我国是工匠精神的制造业大国,一定要强国)、小微企业需要结构性减税;国有大中型企业没有减税政策(因为挣的钱是全民所有)。


(4)重点扶持实体经济发展,如制造业、农业、相关服务业;房地产、博彩、收藏业等行业不进行扶持。


5.基层减负年:


(1)2019年是基层减负年(2019年为了整治各级机关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文山会海等)。现在疫情人数在不断上升,但是群众的恐慌情绪却没有那么复杂,因为 召开了政治局常委会,作出了重要指示, 深入疫区,让一些庸官、碌碌无为的官员暴露在阳光之下,同时人民网也开放了评论。


(2)中央印发的政策文件不能超过10页;地方会议有明确规定。以前地方会签责任状(如农业生产责任状、经济发展责任状等),现在签责任状就是作为推卸责任的挡箭牌,不能随意签责任状,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对于基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党群机关、团群机关工作人员进行减负。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解析】


1.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提高:一年成为6万元。


(1)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2)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3)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2.考查:给出工资和五险一金、专项附加扣除、专项扣除,要求计算个人所得税税率。工资所得减去起征点所得、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然后套速算表即可得出。




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解析】


1.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如继续读博)、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2.注意:遇到考题后要向简单的方向思考,只有这样才能找到解决的方法(可能是以往学过的知识、简单的逻辑推理、排除法)。




【解析】


垃圾分类:2019年初由上海等地先后发布《垃圾分类办法》。


(1)可回收物(重复循环使用):玻璃、塑料、纸张、书籍等可以回收


(2)有害垃圾(对人体、自然可能会产生危害):药品、废旧灯管、水银温度计等。


(3)厨余垃圾(包括易腐垃圾和湿垃圾):很多地方依然沿用“湿垃圾”说法,主要指易腐相关垃圾。2019年10月15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召开“关于生活垃圾分类标志的通信会”和2019年12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生活垃圾分类中都规定为“厨余垃圾”。


(4)其他垃圾:不能归入上述三类垃圾中的垃圾,如碎花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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